曲阜市财政局
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3-01-30 13:58:25


本报告由曲阜市财政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曲阜市人民政府网站(www.quf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曲阜市财政局联系(地址:曲阜市鲁城街道大同路11号,联系电话:0537—4491900)。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曲阜市财政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贯彻落实《条例》等文件精神,通过曲阜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等方式,严格按照市政务公开办公室要求公开政务信息,重点公开财政预决算、财政收支、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采购和减税降费等方面信息。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全面提升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全面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1.主动公开情况。2022年,曲阜市财政局通过曲阜市门户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各类政府信息(部门文件、政策解读、规划计划、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相关信息、政府采购、其他信息等)63条;指导各本市各预算单位规范公开部门预决算信息166条。

2.依申请公开情况。2022年,曲阜市财政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按时答复1条,未收到以政府信息公开为由提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3.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执行分管领导先审核、政务信息后发布的公开程序,对要发布的信息严格把关,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安全、高效。

4.信息公开专栏建设情况。全面加强政府网站信息公开专栏维护,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平台管理,明确了各科室及预算单位信息公开职责,加强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前审核把关,确保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平台下各栏目信息及时、规范公开。按照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对财政预决算相关信息实行双公开,预算单位在本部门网站或财政预算数信息栏目下进行公开,同时市财政局统一在财政资金信息公开平台进行双公开

5.监督保障方面。根据工作实际,及时调整市财政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和职责。2022年,市财政局组织信息公开培训1次,分管领导及局属各单位、科室负责人参加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

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

0

0

0

0

0

1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

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比之往年,信息公开更加及时规范,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信息公开标题不规范,集中体现在各部门单位公开的财政预决算信息中;二是信息公开形式创新不足,在《关于以国办第三方评估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升级的通知》要求下,才学习先进地区经验,对信息公开形式进行了一定的创新,主动创新方面有所欠缺。

在今后的信息公开工作中,一要加强对先进地区经验的主动学习,定期浏览先进省份、先进地市的信息公开网站,及时将先进经验运用到我局的信息公开实践中;二要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流程,严格落实先审核后发布的公开程序,保证公开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规范性,严格杜绝发布涉密敏感等信息;三要从细节入手,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和及时性,对各预算单位的预决算信息,各业务科室要统一公开模板,加强公开前审核,不仅确保公开数据和内容规范准确,也要保证公开标题、文件格式等规范统一。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收取信息处理费的情况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本年度本单位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未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二)本行政机关落实上级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情况

曲阜市财政局认真贯彻曲阜市政府办公室和上级财政部门要求,严格落实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照政务公开工作任务分解表,及时部署、明确重点、细化分工,重点关注财政预决算、行政事业性收费等重点信息,持续推进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日常化。

(三)本行政机关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公开情况

本年度未收到曲阜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

(四)本行政机本年度政务公开工作创新情况

2022年,按照《关于以国办第三方评估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全省政务公开工作提质升级的通知》要求,在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时,将收费目录中所涉及的收费依据文件汇总整理,并采用嵌入超链接的形式在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中关联展示,点击收费依据文件名即可查看具体内容。

(五)本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数据统计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六)本行政机关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事项

无。

(七)其他有关文件专门要求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予以报告的事项

无。


附件下载:

【WORD版】曲阜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doc

【PDF版】 曲阜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pdf

解读链接:

(图解)曲阜市财政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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