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和曲阜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文件要求,曲阜市司法局深入贯彻政府信息公开精神,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特编制曲阜市司法局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7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7年市司法局紧紧围绕司法行政工作中心任务,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着力创新工作载体,丰富公开形式和内容,不断增强司法行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行政信息公开的需求,为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效能,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政府机关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加强组织领导。局党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要领导亲自抓,指定一名分管领导负责,坚持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部门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布置并狠抓计划落实。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政务公开各项制度,全体干部积极参与,把政务公开每一项措施落到实处。切实加强信息通讯员队伍建设,举办了司法行政系统通讯员培训班,全系统信息公开的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有力地保障了工作的有序运行。
(二)创新公开载体。充分发挥传统媒介作用,加强与曲阜新闻联播和曲阜政法之窗、今日曲阜等媒体的交流与合作,让媒体及时了解曲阜司法行政工作的亮点,增强宣传的时效性和针对性。举办了“8.22”法治文艺汇演和法律服务夜市活动,进一步提升了曲阜司法行政工作的知晓度。进一步发挥新媒体的传播优势,加强微信公众号的运营与内容更新。
(三)丰富公开内容。一是依托各司法所的通讯员,加强工作动态信息的公开,让群众更全面的了解司法行政工作。二是推进法律服务行业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全市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法律服务行业执业机构,为公众的选择提供了方便的法律服务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司法局始终把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对属于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利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内容,及时依法进行公开。重点做好法治宣传信息、“和为贵”调解、党建、公共法律服务等重点领域的公开,努力做到依法、全面、准确。同时,进一步健全服务承诺制,公开科室职责、办事内容、办事程序,方便群众办理有关事宜。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7年,市司法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事项。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7年,市司法局未发生针对本单位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
2017年,市司法局在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内容,创新公开载体等方面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公众对司法行政系统信息日益增长的需求和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的距离,信息公开的时效性和质量数量还有待进一步提升。2018年,市司法局将以公众需求为导向,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拓展公开形式,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