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民政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0-03-24 22:26:09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结合曲阜市民政局工作实际,特向社会公布2009年度曲阜市民政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09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中国曲阜”政府门户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曲阜市民政局联系(地址:曲阜市春秋西路15号;电话:0537-4461622;传真:0537-4461622;邮箱:qfmzjbgs@163.com)。

根据有关要求,我局严格依照政务公开的内容和标准,对相关项目进行了公开。公开内容主要包括我局职责和机构、业务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各个方面,切实做到了应公开的全部公开,公开内容真实具体,并对有关信息及时更新,方便群众了解情况。

在公开形式上,以网上公开为主,以印发文件、接受咨询等其他形式为辅,并按要求编制了政务公开目录。特别是为了方便公众了解信息,我局除网站公开外,还通过在服务窗口派发宣传手册单张、接受电话、来访咨询、墙报宣传栏、设立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多种途径进行政务信息公开和宣传,并把政务公开和法规宣传咨询活动与民政专项业务工作结合起来进行,受到了广大群众的欢迎,并取得了显著效果,推动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扎实开展。

二、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我局领导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为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调整了局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局长负总责,局办公室、局属各单位及时上报信息,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公开发布,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制定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计划,编制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结合民政局工作实际,将政府信息公开任务分解到各个科室、局属各单位。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对每一条需要公开的信息,进行严格的逐级审批,确保所有发布信息安全无误。建立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努力形成上下联动、左右互动、有机配合、强化管理的工作格局,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三、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始终坚持“以公开促廉政”,注重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着力打造阳光民政。积极稳妥公开各项民生政策,对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政策,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

四、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的情况

为方便公众全面了解民政工作,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我局在门户网站上将社会救助、政策法规、规划计划等及时公布,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增强民政工作的透明度。已公开的政府信息中未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收到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09年度,我单位无政府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

七、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八、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严格执行保密审查的有关规定和制度,对拟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严格审查。严格按照《保密法》对涉密文件进行分类,禁止保存在与互联网相连的计算机中,禁止通过网络传递。进行月度监督检查,确保该公开的必须公开,依申请公开的依据公民的申请公开,有效杜绝了失密、泄密问题的发生。

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09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增强了我市民政的公开性、透明性。但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规范性有待进一步加强,主动公开信息的领域有待进一步拓展。

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拓展工作领域,创新工作方式,加强我局信息化建设,继续探索加强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建设,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综合效应。我局将及时提供、定期维护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同时,将进一步梳理政府信息,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十、需要说明的事项

曲阜市民政局200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