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科技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6-01-11 16:30:2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编制曲阜市科技局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曲阜政务网”(http://www.quf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曲阜市科学技术局联系(地址:曲阜市春秋路1号;邮编:273100;电话:0537-4498593;电子邮箱:qf4498593@163.com)。

一、概述

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市科技局不断提高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通过曲阜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广泛宣传,使市民深入了解到全市科学技术、减震防灾、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相关政策、办理流程、工作信息等,进一步增强了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和规范性。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组织领导和制度建设情况

(一)加强制度建设。及时完善信息发布、保密审查、依申请公开、监督考核、责任追究等相关制度,细化职责分工,严抓信息审核,规范发布流程,拓宽发布渠道。

(二)加强人员培训。积极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领会《条例》和《办法》,密切结合本单位的工作业务,认真梳理公开的范围和内容,按照“谁制定,谁负责”的原则,层层落实,各负其责,确保了信息的及时公开。

(三)加强自查整改。在主管部门工作考核的基础上,曲阜市住建局加强日常自查整改,对信息更新频率、语句文字等发布等情况实时监测,及时发现问题,落实责任,进行通报,促进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推进。

三、发布解读、回应社会关切及交流情况

对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或专业性比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及时进行解读。时刻关注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舆情,及早发现、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正面引导舆论。通过缺乏政府门户网站网上留言、投诉举报、领导信箱等途径,及时回应社会关切。

四、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进情况

2015年度,我局无相关信息公开情况。

五、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度没有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5年度我们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一律不准收取任何费用。

七、政府信息公开中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度没有发生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

八、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情况

今年以来,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方面虽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信息公开的工作制度还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规范。

为此,我局计划在2016年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继续深入学习贯彻《条例》,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抓好落实。另外,进一步增强从事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积极参加市政府办公室组织的政府信息公开培训会,定期举办政务工作业务学习会,交流经验、互学互鉴,不断提高能力和水平。 

二是丰富公开内容和形式。及时公开公众和企业最关注、关系企业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信息,使企业人员能够最快获得正确的国家科技动态信息。对于专业性较强的政策信息,更多地运用图表、图解等形式,有针对性地进行深入浅出的解读,回应公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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