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科技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2-01-20 20:13:5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特编制曲阜市科技局2011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1年1月1日起至2011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曲阜政务网”(http://www.qufu.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曲阜市科学技术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曲阜市春秋路1号;邮编:273100;电话:0537-4498593;电子邮箱:qf4498593@163.com)。

一、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主要履行组织领导、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等职责,切实保障政务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局党组不定期听取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情况的汇报,多次组织研究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并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情况进行督促和要求;信息联络员负责信息的送审、报送等工作;全局信息化建设规划、政务公开信息审核、发布和归档、对外宣传等具体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
  二是健全规章制度。始终把制度建设贯穿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之中,认真完善信息公开指南等各项规章制度。严格要求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发布信息时需经保密审核后方能发布。截至目前,我局无泄密事件发生。
  三是加强学习,提高素质。民政局把学习宣传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任务,认真抓好对《条例》的学习宣传活动,积极参加市政府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培训,进一步深化了对《条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理解贵和认识,为做好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2011年市科技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主动公开信息内容主要包括政策法规、科技动态、通知通告等多项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收费及咨询政府信息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情况和不予公开情况

2011年度,科技局及时、全面地发布了各类信息,没有收到信息公开的申请报告。      

(二)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咨询情况

未发生信息公开收费情况,未收到咨询情况。

四、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1年未发生有关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行政诉讼案及申诉案。

五、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如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还有待进一步丰富和完善。针对以上问题,2011年市科技局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继续大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是进一步深入学习贯彻《条例》,进一步规范和深化主动公开工作。凡是《条例》规定应该公开的信息都及时、主动公开。对于新产生的政府信息,依法依规及时明确是否公开,该公开的及时公开。

二是积极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积极稳妥地开展依申请公开,加强对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复杂疑难问题的研究,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更好地满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政府信息的特殊需求。

三是进一步充实和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和队伍,强化培训,明确工作规范,熟悉工作程序。2011年,我局将继续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主动接受市政府办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的指导,认真学习借鉴其他局单位有关信息公开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市科技局信息公开的良好氛围。 



 

曲阜市科技局

                   2012年1月17日

 曲阜市科技局201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docx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