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公安局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18:07:26

本报告由曲阜市公安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

本报告内容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内容。

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本报告电子版可在“中国·曲阜”政府门户网站(www.qufu.gov.cn)查阅或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曲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地址:曲阜市舞雩1号;联系电话:0537-443001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曲阜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充分利用网站在允许公开的范围内,及时更新、发布警务工作信息,不断提高公安工作领域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21年,市公安局编制并公开了《曲阜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五公开” 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确保“应公开尽公开”。全年通过曲阜市门户网站政务公开栏目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64条(其中新闻稿件39条,机构职能1条,领导信息1行政权力1财政信息4治安管理10会议公开1公示公告7);通“曲阜公安”微信公众号、微博公众号、抖音公众号发布信息791(其中微信393篇,微博359篇,抖音39此外,年内各新闻媒体上共采用稿件1205篇,其中报刊刊登信息95篇,市级以上电视台播出新闻115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1、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2021年,市公安局收到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件,答复1

2收费减免情况。暂不涉及该事宜。

3、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

严格遵循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的原则,指定专人负责,全力做好需公开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工作。建立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机制,凡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统一填报《政府信息公开审核表》,经层层把关,最后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

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是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现有专(兼)职工作人员3人,其中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和受理信息公开申请的专职工作人员1人,负责网站子点新闻发布、新媒体日常内容保障的兼职工作人员1人,负责保密审查兼职工作人员1人。

(五)监督保障情况

本机关高度重视对全市公安系统政务公开和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监督,印发了《曲阜市公安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目录》和《曲阜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明确信息公开各项要求,要求各科室认真落实政务公开工作任务,推动行政权力运行公开;继续全面推进五公开;聚焦群众关切,强化政策解读和舆情回应;不断强化平台建设,做好公安领域信息公开等,我市公安工作透明度不断提升。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9795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5635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358.01807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曲阜市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进展,但还存在个别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程序等还不是很熟练,政府信息公开发布的手段和途径还比较单一,政务信息公开力度有待进一步加大等问题。

在下步工作中,我们将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学习培训,统一思想认识,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增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二是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制度,强化信息公开的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服务意识,确保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及时、准确。三是完善工作机制,丰富公开的方式,提高公开的数量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曲阜市公安局           

2022年1月12日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