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和济宁市有关通知要求,特编写2016年曲阜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6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曲阜市公安局指挥中心联系,联系电话:4430503。
一、概述
2016年,曲阜市公安局继续全面认真深入贯彻落实《条例》,紧紧围绕曲阜发展大局,坚持问题导向、民意引领,坚持全面创安、精准创满,以群众满意度为目标,以建设“廉洁公安”、打造圣城儒警为动力,利用多种形式和渠道加强和改进政府信息公开体系,始终坚持将做好警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公安工作的开展。
一是领导重视,组织到位。市公安局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非常重视,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公安工作会议等,对此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并及时根据人事变动情况,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及办事机构,指定好专职人员具体负责信息的送审、报送等工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开展,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是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市公安局制定好年度工作要点,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重点任务,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职能工作目标责任书,同公安业务工作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市公安局还结合实际,在建章立制上下足功夫,进一步完善了《曲阜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公安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分清各部门各警种的工作职责,建立起“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所队室分头抓落实”的工作机制。
1、健全主动公开制度。对应当让社会公众广泛知晓或参与的事项,按照规定的程序,做到及时、主动地公开。根据我局实际情况,确立了以下六项重点公开内容:①机构职能和领导信息等情况。②政策法规。如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交通安全管理法、身份证等与群众密切相关的修正案、最新司法解释等;③政务动态。诸如公安要闻、防范常识、便民服务、案件侦破等方面的措施和做法。④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⑤公示公告。如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⑥重要政务的活动情况。
2、健全政府信息及时发布制度。为确保公民知情权,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完善公开机制,做到及时发布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警务信息。在基层执法单位,公开执法依据、权限、程序和结果;在窗口服务单位,公开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办事时限和投诉渠道,让老百姓心中有一本明白账。
三是发挥优势,设立专栏。市公安局积极与新闻宣传部门取得联系和沟通,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媒体,设立网络专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报道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在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打击犯罪、服务群众等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弘扬正气,抑恶扬善,激励斗志。为确保公民知情权,根据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完善公开机制,做到及时发布社会广泛关注、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警务信息。在基层执法单位,公开执法依据、权限、程序和结果;在窗口服务单位,公开办事依据、办事流程、办事时限和投诉渠道,让老百姓心中有一本明白账。共发表稿件180篇。其中,中央级5篇;省级6条;济宁市级80(条)篇;曲阜电视台深度宣传报道、专题报道280条,营造了良好社会宣传舆论氛围。营造了良好社会宣传舆论氛围。市公安局网安部门密切关注网上政务动态,及时答复群众关于户口和身份证办理、机动车办牌办证等业务咨询,受到网民的较好评价。
四是户外宣传,营造氛围。交警、治安、户政、出入境管理等部门结合本单位实际,在各自警务公开栏中公开了行政许可的职责权限、办理事项、依据、程序、期限,有关收费标准以及行政相对人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的目录和申请书文本等,方便了群众办事和监督。各基层所队认真梳理涉及群众利益的办事政策与规定,以适当的方式对外公布办公电话与联系方式,方便群众接受咨询。同时组织管片民警进村入户宣传政务公开的内容与意义,发放相关宣传资料,方便了群众办事和监督。各基层所队还相继举办了扫黑除恶宣传、组织民警(辅警)进企业、学校开展法制宣传,交通安全宣传和“110宣传日”、“4·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5经侦宣传日”、“5·17”“三电”设备保护宣传日、“6·26”国际禁毒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12·4”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反恐宣传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日”、“禁毒宣传教育警营开放日”宣传等活动。通过落实以上措施,有效满足了广大群众的信息需求,塑造了新时期公安队伍的良好形象,使政府信息公开在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保障公民对公安工作的信息需求、促进和谐警民关系构建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16年12月31日,我局年内未收到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咨询处理情况
本年度市公安局没有发生咨询处理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本年度市公安局未有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及监督检查情况
2016年,曲阜市局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工作贯彻“既保证政府信息及时有效公开,又确保受国家法律保护的秘密信息安全”的方针,遵循“未经保密审查的信息不得公开、未经解密并准予公开的信息不得公开、公开与保密界限不清的信息不得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谁公开谁审查、谁审查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建立完善逐级审查制度,加大保密审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全。2016年度未发生泄密事件。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时间更新较以往要快,公安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有了一定的提高。但是,与人民群众的需求和期待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2016年,我们将继续按照各级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要求,进一步增强局属各单位领导和民警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加强相关的培训教育,努力拓宽政务信息公开的渠道和方式,改变较为单一的公开类型,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制度建设,把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活动与公安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公安特色,把市公安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推向规范化、制度化的新局面。
2017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