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曲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政府信息公开要求编制而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3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13年,曲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在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部门的有力指导下,始终坚持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紧密结合我市城市管理工作实际,按照《条例》的要求,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力推动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一)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政府网站管理领导小组,按照“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原则,由局长任组长,局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局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门收集整理、报送信息,切实把政府信息公开、网站管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公开力度。进一步细化、优化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不断加大政府信息的公开力度,以社会需求为导向,选择社会关注度高的信息作为突破口,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继续强化信息内容更新。
(三)完善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政务信息公开条例》,切实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的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水平。进一步探索和掌握信息公开工作规律,逐步制定完善信息公开配套制度,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检查。重视依申请公开办理效率和答复质量,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更大进展。
(四)强化舆论宣传。通过宣传栏、网站、报纸、电视等各种媒体,强化宣传的力度、广度与深度,积极引导社会公众正确行使知情权。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公开内容
1、工作信息,主要公开工作进展,包括城市项目、城市管理和社会事业情况等。
2、其他信息,主要涉及政策信息、宣传信息、社会监督、办事服务等内容。
(二)公开形式
主要在信息公开栏等平台进行公开。
三、今后工作努力的方向
201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定的差距,主要是主动公开的内容还需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载体和形式还需要进一步丰富。因此,我局将继续认真落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健全机制、深化内容、创新渠道、优化服务、强化指导,切实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效果和水平。
曲阜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2014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