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市商务局根据自身工作实际情况编制而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 2016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公布在曲阜市政务网站,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商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曲阜市春秋路1号7052;电话:0537-4498623; 传真0537-4498623;电子邮箱:qfsswj@126.com)。
二、组织领导
我局高度重视政务信息公开及保密审查工作,始终把其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贯穿延伸到各项工作中。明确了全局承担政务公开工作的牵头机构是局办公室,配置一名工作人员专门经办政务公开政务服务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量情况。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合理界定信息公开范围,做到完整、准确、及时,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条。
(二)政府信息公开形式。公众可以通过曲阜市人民政府信息政务公开专栏查看。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
我局没有接到公众、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我局没有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问题。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我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开展工作,主动、及时公开相关的政府信息,没有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在政务公开中存在的问题是:信息公开渠道还需进一步拓宽,内容及形式需要完善。下步工作中,我局将以社会关注度高、公共利益大的政务信息作为突破口,进一步加大商务信息公开力度,更好服务企业信息需求,保障群众知情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