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草原防火期内,批准在草原上进行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

山东省济...

基本编码:JN370881GT371015023000

实施编码:11370881004339810P4371015023000

事项版本: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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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法定职责依据
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是否网办 是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无
办理时间 冬季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6:00.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大同路5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受理科
是否公示 是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批文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公告送达、邮寄送达、窗口领取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否
联办机构 无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办理结果名称 电话咨询 数量限制 依据法律法规
结果样本 无
是否收费 否 办件类型 无
通办范围 全省 办理形式 无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大同路5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受理科
电话:0537-3735719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窗口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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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草原防火条例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2008年11月国务院令第542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19条:“在草原防火期内,禁止在草原上使用枪械狩猎。在草原防火期内,在草原上进行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的,应当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草原防火主管部门批准,并采取防火措施,防止失火。在草原防火期内,部队在草原上进行实弹演习、处置突发性事件和执行其他任务,应当采取必要的防火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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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申请单位法人证明或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复印件 1 纸质 无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是 无 无
爆破、勘察和施工活动的申请表 原件 1 纸质或电子 无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是 无 无
施工许可 原件和复印件 1 纸质 无 政府部门核发 申请人申请 是 无 无
防灭火方案 原件 1 纸质 无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是 无 无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接收申请人递交的申请材料 当场 对符合申请条件,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请人出具受理回执;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请人说明理由。
办结 出具办理结果 当场 予以批复

流程图

在草原防火期内,批准在草原上进行爆破、勘察和施工等活动流程图.jpg

行使内容

依据法律法规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曲阜市司法局 曲阜市舞雩台路8号 0537-3190199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曲阜市人民法院 曲阜市舞雩台路11号 0537-4497722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有疑问
解答 电话咨询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大同路5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受理科
    电话:0537-3735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