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本事项无实施机构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事项类型 | 公共服务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无 |
办理时间 | 考务文件规定时间内工作日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10 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大成路66号曲阜市为民服务中心一楼A019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其他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网站下载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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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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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结果名称 | 审核通过或审核拒绝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是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是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否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大成路66号曲阜市为民服务中心一楼A019窗口 电话:0537-44926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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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十二条: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二)有与其从事的建筑活动相适应的具有法定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第十四条:从事建筑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层内从事建筑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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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注册建造师管理规定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发布令号(文号)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153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注册建造师,是指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资格证书,并按照本规定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任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从事相关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第五条:注册建造师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注册建造师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和二级注册建造师。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经过注册方能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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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关于印发〈建造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的通知 |
制定机关 |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
发布令号(文号) | 人发[2002]111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六条: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实行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事部、建设部共同组织实施,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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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1、收费项目: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受理条件
(一)参加4个科目(级别为考全科)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5.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二)参加2个科目(级别为免二科)报考条件 凡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 原“一级建造师相应专业考试”不再单独列项考试,并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置级别为“增报专业”。报考人员须已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考。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表 | 原件 | 1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聘书原件(仅报考级别为免二科的应试人员提供) | 原件 | 1 | 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否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资格复核 | 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复核 | 考务文件规定时间内 | 审核通过或审核拒绝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曲阜市司法局 | 曲阜市舞雩台路8号 | 0537-3190199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曲阜市人民法院 | 曲阜市舞雩台路15号 | 0537-4497722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从哪里可以获得有关报名信息 |
解答 | 请登录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人事考试栏目查阅报名通知 |
咨询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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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大成路66号曲阜市为民服务中心一楼A019窗口
电话:0537-4492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