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

基本编码:JN370881GT370115023000
实施编码:11370881004339810P4370115023000
事项版本:41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非法人企业,行政机关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按照法律法规行使职责范围内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无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2:00-6: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大同路5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科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2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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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办理结果名称 | 批复或批准文件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省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大同路5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科 电话:0537-3735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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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窗口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
制定机关 | 国务院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6年5月国务院令第469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七条:“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的,应当提出明确的利用目的和范围,报测绘成果所在地的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批。测绘行政主管部门审查同意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测绘成果的秘密等级、保密要求以及相关著作权保护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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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山东省测绘成果管理办法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发布令号(文号) | 1990年6月29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5号,1998年4月30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0号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第十四条:“测绘成果不得擅自复制、转让或转借。确需复制测绘成果的,必须经提供该测绘成果的部门批准或经委托单位的同意。复制的保密测绘成果,必须按照原密级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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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二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政字〔2017〕220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行政区域内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成果审批委托济南市、青岛市、烟台市及13设区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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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名称 |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向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和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地方经贸合作示范区下放部分省级行政权力事项的通知 |
制定机关 | 山东省人民政府 |
发布令号(文号) | 鲁政发[2020]11号 |
具体规定内容 | 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需要利用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测绘成果审批——行政区域内法人或其他组织需要属于国家秘密的基础成果审批委托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烟台片区管理委员会实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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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1申请人应当是在我国依法成立的法人或者组织 2有明确、合法的使用目的 3申请的基础测绘成果范围、种类、精度与使用目的相一致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山东省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 | 原件 | 3 | 纸质或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经办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 复印件 | 3 | 纸质或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否 | 无 | 无 |
使用测绘成果的合同书、委托书等依据 | 原件 | 3 | 纸质或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相应的保密管理制度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 | 原件 | 3 | 纸质或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代码及复印件 | 复印件 | 3 | 纸质或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初次申请提供) | 原件 | 3 | 纸质或电子 | 无 | 申请人自备 | 申请人自备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初步审查 | 当场 | 形成初步意见 |
审核 | 组织相关业务处室对材料进行合法合规性审查 | 当场 | 汇总意见,拟通过 |
办结 | 审核 | 当场 | 准予许可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行使本级法律法规范围内法律职责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曲阜市司法局 | 曲阜市舞雩台路8号 | 0537-3190199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曲阜是人民法院 | 曲阜市舞雩台路15号 | 0537-4497722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有关办理中问题 |
解答 | 电话咨询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大同路5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测绘科
电话:0537-3735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