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身份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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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编码:JN370881SWJ370730802000

实施编码:11370881MB284709644370730802000

事项版本: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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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国家税务总局曲阜市税务局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国家税务总局曲阜市税务局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无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是否网办 是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无
办理时间 线下办理时间: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下午14:00—18:00;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下午13: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线上办理时间:电子税务局7*24小时可办理 办理地点 线下办理: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大成路66号曲阜市为民服务中心一楼84至91号窗口;线上办理: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电子税务局
是否公示 是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邮寄送达、窗口领取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否
联办机构 无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4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无
办理结果名称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身份认定申请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无
是否收费 否 办件类型 无
通办范围 全省 办理形式 无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是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是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大成路66号曲阜市为民服务中心一楼92号窗口
电话:0537-4492443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电话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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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
制定机关 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令号(文号)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5号
具体规定内容 第七条? 境外中资企业应当根据生产经营和管理的实际情况,自行判定实际管理机构是否设立在中国境内。如其判定符合《通知》第二条规定的居民企业条件,应当向其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提出居民身份认定申请,同时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法律身份证明文件;   (二)企业集团组织结构说明及生产经营概况;   (三)企业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公证会计师审计报告;   (四)负责企业生产经营等事项的高层管理机构履行职责场所的地址证明;   (五)企业上一年度及当年度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在中国境内居住的记录;   (六)企业上一年度及当年度重大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七)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第八条? 主管税务机关发现境外中资企业符合《通知》第二条规定但未申请成为中国居民企业的,可以对该境外中资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所在地情况进行调查,并要求境外中资企业提供本办法第七条规定的资料。调查过程中,主管税务机关有权要求该企业的境内投资者提供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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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无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居民身份认定书面申请 原件 1 纸质 无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是 无 无
企业法律身份证明文件 原件 1 纸质 无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是 无 无
企业集团组织结构说明及生产经营概况 原件 1 纸质 无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是 无 无
企业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公证会计师审计报告 复印件 1 纸质 无 申请人自备 企业上一个纳税年度的公证会计师审计报告 是 无 无
负责企业生产经营等事项的高层管理机构履行职责场所的地址证明 复印件 1 纸质 无 申请人自备 负责企业生产经营等事项的高层管理机构履行职责场所的地址证明 是 无 无
企业上一年度及当年度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在中国境内居住的记录 复印件 1 纸质 无 申请人自备 企业上一年度及当年度董事及高层管理人员在中国境内居住的记录 是 无 无
企业上一年度及当年度重大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复印件 1 纸质 无 申请人自备 企业上一年度及当年度重大事项的董事会决议及会议记录 是 无 无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受理纳税人申请 当场 办税服务厅接收资料,核对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填写内容是否完整,符合的即时受理;对资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或填写内容不完整的, 当场一次性告知应补正资料或不予受理原因。
办理 按照申请人报送材料录入数据 当场 (1)按照申请人报送材料录入数据。根据信息系统的提示信息,提醒申请人更正纠错。 (2)办税服务厅 1 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信息流转至相关责任部门。
反馈 将办理结果反馈纳税人 当场 办税服务厅接收到相关责任部门反馈后,1 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领取办理结果,制作并发放《税务事项通知书》。
归档 将相关材料归档。 当场 将相关材料归档。

流程图

境外注册中资控股居民企业身份认定申请.jpg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国家税务总局曲阜市税务局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春秋路4号 0537-4692125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曲阜市人民法院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舞雩坛路15号 0537-4497710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非境内注册居民企业应当自收到居民身份认定书之日起 多长时间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解答 30日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大成路66号曲阜市为民服务中心一楼92号窗口
    电话:0537-44924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