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交通安全的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工程建设的许可

基本编码:JN370881GA370109005000
实施编码:1137088100433968534370109005000
事项版本:39
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 曲阜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 实施主体性质 | 法定机关 |
实施主体 | 济宁市曲阜市公安局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企业法人 |
权力来源 | 法定本级行使 | 权限划分 | 无 |
事项类型 | 行政许可 | 是否网办 | 是 |
网办深度 | 全程网办 | 运行系统 | 无 |
办理时间 | 5月-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6:00; 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 办理地点 |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大成路66号曲阜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 D221窗口 |
是否公示 | 是 | 到办事现场次数 | 0 |
办理结果类型 | 批文 | 办理方式 | 自办件 |
送达方式 |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 否 |
联办机构 | 无 | 行使层级 | 县级 |
法定办结时限 |
15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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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 |
办理结果名称 | 同意占用道路的批文 | 数量限制 | 无 |
结果样本 | 无 | ||
是否收费 | 否 | 办件类型 | 无 |
通办范围 | 全国 | 办理形式 | 无 |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 否 |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 是 |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 否 |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 是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大成路66号曲阜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 D221窗口 电话:0537-4430419 |
||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投诉 |
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制定机关 | 全国人大常委会 |
发布令号(文号) | 2003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根据2011年4月22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决定》第二次修正 |
具体规定内容 | 《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10月通过,2011年4月修订)第三十一条:“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第三十二条:“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应当事先征得道路主管部门的同意;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征得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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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因工程建设需要占用、挖掘道路,或者跨越、穿越道路架设,增设管线设施的施工企业资质、证照及批文等相关材料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 材料类型 | 纸质材料份数 | 材料形式 | 纸质材料规格 | 来源渠道 | 来源渠道说明 | 材料必要性 | 示例样表 | 空白样表 |
施工单位的书面申请(纸质原件1份) | 原件 | 1 | 纸质 | A4 | 政府部门核发 | 到为民服务中心公安服务综合窗口来领取申请表 | 是 | 无 | 无 |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 办理内容 | 办理时限 | 办理结果 |
受理 | 审核申请材料 | 当场 | 发放许可 |
办结 | 发放许可 | 1个工作日 | 发放许可 |
流程图
行使内容
无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曲阜市司法局 | 曲阜市舞雩台路8号 | 0537-3190199 |
行政诉讼 | 部门 | 地址 | 电话 |
曲阜市人民法院 | 曲阜市舞雩台路15号 | 0537-4497722 |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 无 |
解答 | 无 |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大成路66号曲阜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 D221窗口
电话:0537-4430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