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困人员供养给付

山东省济...

基本编码:JN370881MZ370511102000

实施编码:11370881004339706K4370511102000

事项版本: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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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承办机构 曲阜市民政局养老服务科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实施主体 曲阜市民政局 服务对象 自然人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权限划分 省市两级负责政策制定调整,对下业务监督指导。县级具体实施。
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是否网办 是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运行系统 无
办理时间 5月- 9月夏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10月-4月冬季办公时间工作日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办理地点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大成路66号曲阜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民政社会救助C142窗口
是否公示 是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方式 自办件
送达方式 其他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否
联办机构 无 行使层级 县级
法定办结时限 30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时限说明
从收到申请单开始计算
承诺办结时限 1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说明
省级负责政策制定,对下业务监督指导,无具体办结时限。
办理结果名称 定期发布最新政策,通报有关工作情况。 数量限制 无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数量限制。
结果样本 无
是否收费 否 办件类型 无
通办范围 全县 办理形式 无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否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否
是否支持预约办理 否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是
咨询方式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大成路66号曲阜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民政社会救助C142窗口
电话:0537-6570868
监督投诉方式 电话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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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定依据

依据名称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
制定机关 国务院
发布令号(文号) 国务院令第649号
具体规定内容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年2月21日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十四条:“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第十六条:“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第十七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居民的生活情况,发现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人员,应当主动为其依法办理供养。”第十八条:“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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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及依据

本事项无收费标准及依据

受理条件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2014年2月21日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十四条:“国家对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且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无赡养、抚养、扶养能力的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给予特困人员供养。”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 纸质材料份数 材料形式 纸质材料规格 来源渠道 来源渠道说明 材料必要性 示例样表 空白样表
身份证 复印件 1 电子 无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是 无 无
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 复印件 2 电子 A4 政府部门核发 政府部门核发 是 无 无
户口簿 复印件 10 电子 无 申请人自备 申请人自备 否 无 无

办理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办理时限 办理结果
受理 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齐所以规定材料 当场 受理通过
审核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的经济状况、生活状况及赡养、抚养、扶养状况等进行调查核实。 15个工作日 审核通过
审批 全面审查上报的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在15个工作日内做出审批决定 1个工作日 审批通过

流程图

特困供养审批流程图 .png

行使内容

省级:1.制定并及时公布特困人员供养政策。2.监督检查下级行政机关特困人员供养政策和资金的落实。3.及时拨付相关资金。4.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开展行政给付工作。 市级:1.制定并公布特困人员标准,制定并公布特困人员救助政策。2.及时拨付相关资金。3.加强对特困人员供养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性的监督检查。4.指导、监督下级行政机关开展行政给付工作。 县级:1.及时公布特困人员救助政策。2.对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申请,及时予以批准,从批准之日下月起给予救助供养待遇;对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申请,并通过乡镇、街道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3.做好动态管理工作。4.加强对特困人员供养资金使用合法合规性的监督检查。

法律救济

行政复议 部门 地址 电话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司法局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舞雩台路8号 0537-3190199
行政诉讼 部门 地址 电话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人民法院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舞雩台路15号 0537-4497722

中介服务

本事项无中介服务

常见问题

问题 特困人员主要指哪一类人群?
解答 根据民政部印发《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第四条,城乡老年人、残疾人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1.无劳动能力;2.无生活来源;3.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咨询方式

  • 窗口地址: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大成路66号曲阜市为民服务中心二楼民政社会救助C142窗口
    电话:0537-65708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