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国家殡葬管理改革的方针政策,完善殡葬设施布局,加强殡葬设施用地规范管理,为后续各级各类殡葬设施的建设与管理提供依据,曲阜市民政局组织编制了《曲阜市殡葬设施建设规划(2026—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为加强公众参与,发挥公众在我市规划管理中的作用,提高规划的科学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根据有关规定,现依法对《规划》(草案)规划内容进行社会公示,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和建议。
1.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曲阜市行政辖区,总面积为814.76平方千米,涉及4个街道和8个乡镇。
2.规划期限
规划期限为2026—2035年,基期年为2025年,近期至2030年,远景展望至2050年。
3.规划原则
生态优先、节约资源
公益惠民、补齐短板
分类施策、合理布局
适度前瞻,保障实施
4.规划目标
至2030年,基本建立覆盖城乡的安葬服务体系,公益性公墓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殡葬需求。
至2035年,殡葬设施体系、服务体系、制度体系、治理体系和文化体系全面建立、协调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逝有所安的需求,厚养薄葬、文明节俭、生态环保的殡葬新风尚全面形成。规划公益性公墓全面建成,公益性安葬(放)设施服务覆盖率100%,新建、改扩建公墓节地生态率100%。
5.分级分类体系
殡仪设施为殡仪馆、殡仪服务中心和殡仪服务站。
公墓分为经营性公墓和公益性公墓两类,其中公益性公墓分为城市公益性和农村公益性公墓两类。公益性公墓采用县、镇、村三级模式,县级公墓主要为城区居民提供骨灰安葬(放)服务。镇级、村级公墓为本乡镇或本村村民提供安葬服务。
6.建设标准
殡仪馆依据《殡仪馆建设标准》(建标181—2017)、《山东省建设用地控制标准(2024年版)》等要求执行。新建殡仪馆的绿地率不宜小于35%,改、扩建殡仪馆的绿地率不宜小于30%。殡仪馆的容积率不宜低于0.2。
公益性公墓按照单墓穴用地面积不超过0.5平方米、双墓穴用地面积不超过0.8平方米,墓穴间距不大于60厘米,亩均穴位单墓穴不低于400个、双墓穴不低于200个标准规划。倡导地表不留坟头、不立碑,确需墓碑的应当采取卧碑方式,碑长不超过60厘米,碑宽不超过50厘米,倾斜度不超过15度。骨灰堂等骨灰安放设施按照每个格位面积不超过0.25平方米标准建设。新建、改扩建公益性公墓节地生态率100%。
经营性公墓生态(卧碑、树葬、花葬、草坪葬、艺术葬等)墓位不低于墓位总数的70%、公益性墓位不低于20%,按照单人墓用地面积不超过0.8平方米、双人墓用地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碑高不超过地面0.8米标准规划建设。
7.规划布局
至2035年,全市殡葬设施形成“一馆、一中心、四园、多点”的总体空间布局。其中,“一馆”为曲阜市殡仪馆;“一中心”为曲阜市殡仪服务中心;“四园”分别为百灵园公墓、孝德园公墓、永安公墓和曲阜市骨灰堂;“多点”为多处镇村级公益性公墓。全市规划2处经营性公墓,为百灵园公墓和永安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共48处,其中4处为县级城市公益性公墓,22处为镇(街道)级公益性公墓,22处为村级公益性公墓。
至2035年,全市公益性公墓总用地面积约28公顷。
8.实施措施
严格落实规划管控要求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
强化部门协作,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统筹规划审批、执法监督和设施建设。
加强基层治理能力建设,提升治理效能。
加强舆论引导,倡导文明、节俭、科学的丧葬礼仪,遏制旧俗陋习,树立文明新风。
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9月2日至2025年10月2日止,各单位和社会公众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式提出意见:
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qfsmzjshswk@ji.shandong.cn
2、通过信函方式寄至:曲阜市春秋西路15号 曲阜市民政局405房间 邮编273100 联系电话:0537-6570885
联系人:刘文 0537-6570885
曲阜市民政局
2025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