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规定,现对“十四五”期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曲阜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意见》开展后评估工作。为了解《曲阜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意见》施行以后的实施情况,更好地规范行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8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电子邮箱发送至:qfsjgz@ji.shandong.cn
2.信函请邮寄至:曲阜市农业农村局(曲阜市静轩东路151号)
索引号: | 11370881004339773H/2025-01496 | 组配分类: | 决策结果反馈 |
发布机构: | 曲阜市农业农村局 | 发文字号: | |
成文日期: | 2025-08-05 | 废止日期: | |
有效性: |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
关于对《曲阜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意见》实施情况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情况
根据《山东省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办法》规定,现对“十四五”期间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曲阜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意见》开展后评估工作。为了解《曲阜市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实施意见》施行以后的实施情况,更好地规范行农村宅基地审批工作,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2025年8月12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1.电子邮箱发送至:qfsjgz@ji.shandong.cn
2.信函请邮寄至:曲阜市农业农村局(曲阜市静轩东路1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