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4015XL/2025-0147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曲阜市吴村镇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5-08-0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关于曲阜市吴村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拟任负责人人选公示

来源:曲阜市吴村镇 浏览: 发布日期:2025-08-01 14:32

根据《曲阜市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等有关文件规定,现将拟任曲阜市吴村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负责人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限为202581—202587日。

1.吴海波,汉族,198602月出生,专科学历,现任曲阜崇儒教育培训学校校长拟任曲阜市吴村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会长。

2.王佃生,汉族,196310月出生专科学历,现任曲阜市吴村镇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理事长,拟任曲阜市吴村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副会长。

3.徐婷婷,汉族,198807出生,专科学历,现任曲阜崇儒教育培训学校副校长,拟任曲阜市吴村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秘书长。

对上述拟任职人选如有情况和问题,可在公示期内反映。

受理单位:曲阜市吴村镇委员会

 话:0537-4581088

 箱:qfswczdzb@ji.shandong.cn

曲阜市吴村镇人民政府

20258  1  

附:根据《曲阜市社会组织负责人人选审核办法(试行)》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社会组织负责人:

(一)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二) 正在或者曾经受到剥夺政治权利的刑事处罚;

(三) 因故意犯罪被判处刑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5年;

(四) 在被撤销登记或者被取缔的社会组织担任负责人,自该组织被撤销登记或者被取缔之日未满5年;

(五) 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六) 不符合国家公职人员在社会组织兼职任职有关政策规定的。

曲阜市吴村镇人民政府关于同意作为曲阜市吴村镇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业务主管单位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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