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9773H/2025-01340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曲阜市农业农村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5-07-18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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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曲阜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曲阜市农业农村局 浏览: 发布日期:2025-07-18 14:44

关于印发《曲阜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曲阜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曲阜市农业农村局               曲阜市财政局  

 

2025717  


曲阜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为组织实施好2025年度中央财政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提升我市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服务水平,推动耕种防收全环节社会化服务进程,促进粮食增产增效根据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山东省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和《2025年济宁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目标

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决策部署,围绕粮食等重要农产品生产,引导小农户接受以生产托管为主要形式的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专业服务公司、供销合作社(基层供销合作社和社有企业)等主体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聚焦小麦、玉米等粮食作物生产,支持农业社会化服务关键环节和薄弱环节,发展服务带动型规模经营,培育壮大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高综合效益和竞争力,促进节本增效和农民增收,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2025年,全市完成农业生产托管服务面积5.31万亩以上其中农业农村局完成4.01万亩以上,供销合作社完成1.3万亩以上

二、项目实施内容

(一)主导产业和关键环节

1. 补助作物品种:2025年种植的玉米、小麦两种作物。

2. 补助环节和面积

补助农作物

补助环节

任务补助面积(万亩)

玉米

玉米病虫害防治(含杀虫、杀菌剂叶面肥

5.31

机收(收穗)

秸秆还田(粉碎或深埋)

小麦

机耕

机播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镇街项目区实际情况、农户托管意愿和积极性,对项目区农作物补助面积做出调整。

3. 补助对象:补助对象是接受服务组织开展2025年曲阜市农业社会化项目的农户和面向小农户开展服务的服务主体。补助对象突出小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当地户均承包地面积10 倍的农业经营户),兼顾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规模经营主体,项目安排服务小农户的补助资金或面积,占比应高于60%。积极支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挥居间作用,将小农户服务需求集中起来,统一接受生产托管服务。

4. 补助范围:补助范围涉及申报项目需求的书院街道、时庄街道、小雪街道和息陬镇,由项目镇街和基层供销社确定村和各村任务计划。

5. 补助标准和方式:财政补助资金510.4万元。其中,农业农村局承担项目资金385万元,供销社承担项目资金125.4万元。社会化服务环节价格以上一年度市场价格为基础,作为2025年的指导价格。实施过程中,服务组织可根据今年市场价格做出调整,财政补助占市场服务价格的比例不超过30%,单季作物亩均各关键环节补助总量不超过95.96元。

曲阜市2025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各环节指导价格

服务组织在向农户收取服务费用时,按市场价全额收取。在签订合同时(实施服务前),农户可以预交部分服务费或全部服务费(服务主体和农户协商),在服务完毕后,预交部分服务费的农户须补齐服务费。或按照服务合同约定,在服务完毕时一次性收取。服务组织须将收款记录留存(电子支付记录、纸质凭证等方式均可)。待社会化服务环节完成验收后,补助资金直接打入农户和种植大户银行卡中。

根据各项目镇街拟确定计划服务面积5.33万亩,如项目区内符合补助条件的种植面积与计划面积不符,由项目镇提出申请可适当调整补助标准或项目区域,总补助资金不变。

1)服务小农户。土地经营规模不超过35亩(含)的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户,可以作为小农户予以支持。面向小农户开展的服务,补助资金农户和服务主体两边都补,补助农户资金比例不70%,坚持让小农户最终受益。如果项目镇街符合补助条件的面积超过任务面积,可根据当地实际摊薄使用项目资金。

计划小农户服务面积35614.4亩,占服务总面积的66.8%。单个服务主体享受直接补贴不超过8万元;项目完成验收后,根据实际服务面积确定补助标准。

2)服务种植大户。鼓励开展适度规模经营,进行托管服务。对全市2025年种植玉米、小麦35亩以上的种植大户进行补助。计划补助服务面积17758.47亩,差额在种植面积最大的户找平。补助面积设定上限:单个种植大户玉米、小麦托管服务补助面积分别不超过800亩(种植超过800亩的,按800亩补助)。大户享受补助资金不超过7万元。项目完成验收后,根据实际服务面积确定补助标准。

在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时,要充分尊重农户服务意愿,鼓励服务组织整村开展托管服务。根据主体作业能力,单个主体服务面积上限不超过10000亩。坚决杜绝出现服务组织之间服务价格恶意竞争现象,项目镇街要结合当地实际做好各服务组织同一服务环节的价格指导工作。各服务组织在实施过程中留下影像和图片资料(配有本服务组织的标识或名称字样以及2025年曲阜市农业社会化服务字样)。

6. 项目实施进度20256月至12月底。

120256-8筹备项目实施阶段。完成实施方案(正式)的编制、报备。并完成社会化服务组织名录库的建立和社会化服务组织遴选工作,确定服务组织,做好社会化服务宣传工作以及服务合同的签订工作。

220258中旬11月底:组织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全程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项目镇街全面完成社会化服务各环节服务任务和验收工作

3202512月:县级验收总结阶段。对全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完成情况进行验收和总结考评,迎接省市验收

(二)制定标准

1. 服务主体选定。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要全部纳入“山东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名录管理系统”管理, 做好信息录入和动态更新等工作,对弄虚作假、质量不达标、农民投诉多的服务主体,一律清出名录库,纳入“黑名单”,连续五年不得承担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按照公平竞争、规范择优的方式选定服务主体,服务主体应具备一定条件:具有农业社会化服务实践经验,原则上从事社会化服务两年以上拥有与其服务内容、服务能力相匹配的专业农业机械设备、技术人员以及其他基础条件。在农民群众中享有良好的信誉,其所提供的服务在质量和价格方面受到服务对象的普遍认可。自觉接受社会化服务行业管理部门的监管。为促进公平竞争的社会化服务市场形成,承担单环节项目任务的服务主体原则上不少于3个,鼓励服务主体跨区域开展服务。供销社系统的服务主体包括基层供销社和持股50%以上的社有企业,不含农民合作社和农民合作社联合社。6.优先支持安装符合国家要求的作业监测应用终端,使用精量播种机、深翻深松等先进机械开展服务的主体。

2. 社会化服务标准

1机收:果穗损失率≤3%、收割综合损失≤1.5%、破碎率≤3%、泥花脸≤5%

秸秆还田(粉碎、深埋):玉米秸秆合格粉碎长度≤5cm,宽度≤0.3cm,掩埋深度≥20cm。粉碎长度合格率≥85%;残茬高度≤3cm;抛撒不均匀率≤20%;漏切率≤1.5%,且无明显漏切。

2机耕(耕或旋):耕深大于20cm,深浅一致,减少开闭垅,耕后地表平整,实际耕幅与犁耕幅一致,避免漏耕、重耕;立垡、回垡率小于5%悬耕作业至少2遍,悬耕深度≥18cm,无漏悬,地表平整。作业时肥料播撒均匀、避免烧苗。

3小麦机播:均匀播种。小麦的播种期:寒露节前后;时间为:1010-1015日为宜;温度为平均日气温为15°-20°为小麦最佳播种气温;播种行距:20-25cm播幅:5-10cm播种深度:3-4cm

4玉米病虫害防治。服务主体购置农药每一批次都要留样封存三份,留样封存时长为封样至农作物收获后3个月,村集体经济组织、服务组织、农户代表等有关人员在封样上面签字盖章确认。农药须三证齐全。

(三)监督项目实施

在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确保项目有序推进。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分别负责各自项目服务区业务指导,组织验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制定服务合同样本等工作,开展对服务组织的选取,并进行公示。市农机事业发展中心配合做好农机化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技术服务等工作。项目镇街根据社会化服务任务组织实施本辖区社会化服务工作,加强对社会化服务组织与项目村的监督检查,组织项目村核实服务面积,监管服务质量,建立服务组织的管理台账,监督服务组织适期对服务对象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对服务清单要在服务地进行公示,确保补助政策发挥实效。及时收集整理有关社会化服务各环节档案资料,做好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估工作。市财政局负责补助资金的筹集和拨付。项目实施服务组织要与村集体、农户(接受服务方)签订社会化服务合同,明确服务地块、服务面积、服务内容、服务时间、质量要求、质检验收等内容,服务组织留存并报市农业农村局、市供销社存档备查。服务组织使用农机、植保等机械时需持证上岗,做好工作人员的劳动防护及周边人员的安全,保障安全生产。

)检查验收

1. 开展服务,填写服务清单。服务主体要按照服务标准,根据社会化服务合同,在各项目村的配合监督下开展相关服务。服务完成后,填写农业社会化服务作业确认单,签字认可,镇街审核汇总后上报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领导小组办公室。服务组织须将种植大户的土地流转合同留存;病虫害防治、高性能播种等有传感器监测设备的,要留存其轨迹记录。

2. 核实汇总。服务结束后,村集体负责核实,项目镇街、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负责抽查核实。项目村根据服务组织服务清单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核实。项目镇组织填写验收明细表,出具验收报告,上报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验收报告,组织市财政局、农业农村局、供销社、农机事业发展中心等相关工作人员,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抽查核实验收

3. 公开公示。各项目镇村要通过村务公开栏等方式主动公开承担项目的服务主体和接受服务的农户信息公示的内容包括服务组织、服务面积、服务对象、服务价格等。

)兑付补助资金

验收合格后,及时提出资金支付申请。提出资金支付申请的要件:验收报告及《曲阜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明细表》、服务组织开户行信息、《曲阜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清单》等。市财政局根据验收报告和资金支付申请,及时拨付资金。

)绩效评价

项目完成后,项目镇将本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工作总结和任务完成情况上报 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对项目内容开展情况、实施效果、验收情况、资金兑付、档案资料存档情况等方面,组织开展绩效自评,并向济宁市农业农村局报备。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项目实施工作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成立曲阜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明确任务分工,落实工作措施。农业农村部门负责实施方案编制,财政部门负责资金审核拨付及使用监管等工作,按照谁安排工作任务谁直接负责的原则,强化项目监管,做好项目实施、验收、总结评估等工作,确保项目任务和绩效目标落实落地。

(二)严格资金用途。补助资金使用不得出现以下情形。1. 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兴建楼堂馆所、弥补预算支出缺口等支出,不得用于列支工作经费和培训经费、发放普惠性补助和物化补助等非服务性环节。2. 服务主体不得将承担的项目任务再行转包。3. 不得将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为自身流转的土地提供作业服务纳入补助范围。4. 两家及以上经营主体或服务主体不得通过相互提供交叉作业服务获取补助资金。5. 同一服务主体不得向不同部门重复申报补助资金。6. 不得受理以中介机构名义直接代理申报的资金项目,不得将财政补助资金用于支付中介费用。7. 其他不符合项目补助资金使用方向要求的情形。

(三)加强项目监管服务。建立健全监督机制,明确分工,强化责任,扎实做好项目服务和绩效评价工作。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和项目镇加强对社会化服务主体履约情况的监管,对服务面积、服务质量达不到合同要求等情况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取消其服务资格、追究其违约责任,并将未完成的作业任务调整给有能力的服务组织,确保按时完成项目任务。同时,强化社会监督,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镇街要设立公开举报电话,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问题,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防止虚报服务面积,骗取补贴资金等违法违规行为。对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财政补助资金的,一经查实,取消享受补贴的资格,收回补贴资金,情节严重的,依法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实施指导。项目启动后,项目镇街要定期向市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项目进度。对项目组织不力,运行不规范的村进行全市通报。

(五)强化资金监管。项目资金实行专账管理。按照完成一个环节、验收一个环节、报账一个环节的要求,及时组织验收并拨付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率。财政局要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严格资金拨付程序,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对挤占、截留、挪用项目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责任。

(六)加强信息化应用。要积极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强化项目管理,创新监管手段,推进作业监测终端应用,将监测数据作为作业补助面积核定、相关补贴资金发放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七)加强宣传引导。引导服务组织创新服务方式和服务机制,加强服务质量和价格监管,推动制定行业服务标准。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解释工作,充分尊重广大农户和服务组织意愿,充分调动农户和服务组织两个积极性,营造推进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的良好环境,鼓励引导广大农民和服务组织积极参与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加强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营造促进发展的良好氛围。

 

附件1. 曲阜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2. 2025年曲阜市社会化服务项目任务分配表


附件1

曲阜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为全面完成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经研究决定,成立曲阜市2025年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领导小组,负责项目方案制定、工作协调、任务分配、措施落实、资金筹措、监督检查等工作。现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公布如下:

 长:侯晨硕  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颜世泉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张立忠  市财政局局长

                吕维勇  市联社理事会主任

 员:韩素宏  市财政局副局长

   市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孙黎明  市联社理事会副主任

赵海军  市农机事业发展中心副主任

孔祥印  市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主任

郑学位  书院街道人大工委主任

马金增  小雪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丰宗艳  息陬镇纪委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农业农村局,颜世泉、吕维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孔涛、孙黎明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具体负责项目日常管理工作。


附件2

2025年曲阜市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

任务分配表




单位:万亩

序号

镇街

农业农村部门

任务面积

供销社

任务面积

1

书院街道

0.36

0.5

2

小雪街道

1.69


3

时庄街道


0.8

4

息陬镇

1.96


合计


4.01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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