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进一步压实矿山安全监管监察责任切实消除监管盲区的通知》(矿安〔2021〕50号)要求,现将曲阜市辖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及联系包保等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1:曲阜市辖区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责任主体及联系包保人员名单
附件2:市政府包保非煤矿山领导工作职责
附件1:
附件2:
市政府包保非煤矿山领导工作职责
一、领导干部包保生产建设非煤矿山安全生产
(一)掌握单班作业人员、采掘工作地点的数量。
(二)掌握矿山“五职”矿长、“五科”人员配备情况。
(三)掌握矿山主体责任落实量化得分情况。
(四)掌握基建矿山外包工程队伍机构和人员配备情况。
(五)检查领导带班下井、值班值守情况。
(六)检查矿山动火作业规定执行情况。
(七)检查露天矿山边坡稳定监测制度运行情况。
二、领导干部包保长期停产停建矿山安全生产
(一)掌握停产停建时间计划。
(二)掌握是否停供矿山民爆物品。
(三)掌握检维修工作计划。
(四)检查领导带班、值班值守情况。
(五)检查警戒区域划定、警示标志设置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