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劳人仲案字﹝2025﹞第308号裁决公告(受送达人:山东咔咔电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日期:2025-06-04 08:51 浏览: 来源:曲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山东咔咔电姆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的申请人乔元玺诉你公司劳动争议一案,已于2025528日作出仲裁裁决书(曲劳人仲案字﹝2025﹞第308号)。因无法联系你单位,根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36条之规定,请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庭(地址:山东省曲阜市春秋路13202室)领取裁决书,逾期不领即视为送达。(曲劳人仲案字﹝2025﹞第308号)裁决书的内容为: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劳动报酬6413经济补偿2402元,于本裁决书生效后5日内付清当事人如不服本裁决,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曲阜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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