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圣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局于 2025年6月22日受理你单位关于静雅居工程建设项目水源热泵取水许可申请。经研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等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为已建项目,由曲阜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静雅居工程建设项目的批复》鲁发改投资〔2006〕47号批准建设,位于曲阜市舞雩台路33号。建设规模 :住宅楼1栋和活动楼1栋,总建筑面积11750m²,其中地上7873m²,地下3877m²,总投资980 万元。本项目水源热泵主要服务于住宅楼,共7层41户。
二、项目取水水源、水量、用途等情况。本项目取水水源为浅层地下水,共建有3眼水井,其中取水井1眼,回水井2眼,取水井坐标为经度:116.591082 ,纬度:35.343795;1#回水井坐标为经度:116.591089 ,纬度:35.343851,2#回水井坐标为经度:116.591027, 纬度:35.343964。年取水量为 1.18 万m³,设计供水保证率为95%,取水用途为水源热泵制冷取暖。
三、项目通过地下管道输水至水源热泵机组,经过滤器处理后,向机组供水,取水口设置基本合理;项目回水同层位回灌至地下,地点为项目区,年回水量为1.18万m³,回水水质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标准要求取水水源和回灌水水质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Ⅲ类水标准,满足项目用水和回灌需求。
四、本相项目主要产品单位制冷、制热功率用水量分别为0.0245m³/(kW·h)、0.0162m³/(kW·h),符合《节水型企业评价导则》(GB/T 7119-2018)热泵系统单位制冷耗水量≤0.05
m³(MW·h)的要求。
五、你单位应严格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按要求建设节水设施,完善主要用水环节计量设施安装,加强用水单位用水定额等节水管理。
六、计量与用水统计要求。你单位应当在取水口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远程在线水量监测设施,做好计量设施运行维护、检定或校准、计量质量保证与控制,对其取水计量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与国家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联网。按照《用水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做好用水统计,并按规定报送取用水统计报表,依法申报缴纳水资源税。
七、你单位应加强项目回水管理,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八、本项目取水工程试运行满30日,你单位应向本机关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并报送取水工程或设施试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
九、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许可决定取用水,积极配合监管单位管理。
十、在取得取水许可证后,你单位应在开始取水前30日内,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年度的取水计划;在每年的12月31日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因扩大生产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的,应当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十一、发生《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等规定情形的,你单位应服从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并制订特殊情况下应急预案。取水如对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十二、本工程取水水源、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地点等取水事项发生改变的,应重新申请取水。
附件:静雅居工程建设项目水源热泵水资源论证表
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