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卫生健康局2025年放射诊疗监督检查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切实维护好放射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依据《职业病防治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规定》有关规定,特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职责及目标
通过全面监督检查,准确掌握全市医疗机构开展放射诊疗活动的基本情况,提高放射诊疗工作依法执业监督管理水平,保障从业人员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
二、监督检查范围
各类开展放射诊疗工作的医疗机构。
三、主要监督检查内容
(一)落实法律法规。依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重点对开展放射诊疗医疗卫生机构的《放射诊疗许可证》持有情况,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评价情况,设备及场所项目登记、检测情况,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情况、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工作进行检查。
(二)加大监督处罚力度。严厉查处以下违法违规行为:一是未取得放射诊疗许可从事放射诊疗工作,未办理诊疗科目登记或者未按照规定进行校验,未经批准擅自变更放射诊疗项目或者超出批准范围从事放射诊疗活动的行为;二是未对新建、改建、扩建放射诊疗建设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评价与卫生审查及竣工验收即投入使用的放射诊疗行为;三是未按规定对放射诊疗设备、工作场所及防护设施进行检测和监测的行为;四是未按规定对放射诊疗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检查、个人剂量监测,未建立健康监护、个人剂量监测档案的行为。
曲阜市卫生健康局
2025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