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征求《曲阜市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意见》实施后评估意见的公告
2020年7月20日,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阜市农业农村局、曲阜市畜牧兽医局以曲自资规〔2020〕1号文件联合印发了《曲阜市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意见》,该文件有效期为5年。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本机关作为牵头制定部门,现就该规范性文件制度规范、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等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6月20日前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人:李玉玲,联系电话:3735687、3735797,
电子邮箱:qfzrzyjbgs_admin@ji.Shandong.cn。
附件:曲自资规〔2020〕1号文件
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5月19日
曲自资规〔2020〕1号 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曲阜市农业农村局 曲阜市畜牧兽医局 关于印发《曲阜市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