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97304/2025-00833 组配分类: 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及采纳
发布机构: 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5-05-19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关于征求《曲阜市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意见》实施后评估意见的公告

来源: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 发布日期:2025-05-19 16:32

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征求《曲阜市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意见》实施后评估意见的公告

 

 2020720日,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曲阜市农业农村局、曲阜市畜牧兽医局以曲自资规〔20201号文件联合印发了《曲阜市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意见》,该文件有效期为5年。根据《山东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本机关作为牵头制定部门,现就该规范性文件制度规范、实施效果和存在的问题等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如有意见建议请于620日前书面反馈我局。

联系人:李玉玲,联系电话:37356873735797

电子邮箱:qfzrzyjbgs_admin@ji.Shandong.cn

附件:曲自资规〔20201文件

 

 

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519日        

曲自资规〔2020〕1号 曲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曲阜市农业农村局  曲阜市畜牧兽医局  关于印发《曲阜市进一步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的意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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