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的贯彻执行政务公开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日常化建设,制定如下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东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 》以及上级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切实做好政务公开培训工作,不断增强全体工作人员的政务公开意识,健全工作机制、完善公开内容、接受社会监督,提升政务公开工作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二、培训目标
通过学习和培训,提升全体工作人员政务公开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切实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职责,促进政务公开更好地开展。
三、培训内容
详细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尤其是《条例》出台的背景、重要意义;学习掌握政务公开工作的原则、内容和要求,了解政务公开工作方案及各种工作制度;专题讲解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各级行政机关的职能和义务的有关规定。
四、培训方式
1、全员宣传培训。为增强和提高全体工作人员政府信息公开意识,采取集中开会宣讲为主、自主学习为辅的方式,进行全员培训。
2、突出培训重点。以政务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为依据,以培训规章制度入手,加强对政务公开的内容、程序、方式、时间及监督管理等工作的培训,促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开展。
五、培训要求
1、强化学习培训,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教育培训计划,切实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整体素质。
2、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培训方案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切实保证培训的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