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979X4/2025-00554 组配分类: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发布机构: 曲阜市生态环境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5-04-0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关于山东友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新型医疗器械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告知承诺制已批准公告

来源:曲阜市生态环境局 浏览: 发布日期:2025-04-07 11:30

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同意实施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与建设项环境影响评价联动试点(第二批)函》(鲁环办许可函〔2024219号)通知,项目符合曲阜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试点告知承诺制审批要求,现我局山东友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新型医疗器械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202547-2025415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1:环境影响报告表 山东友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环境影响报告表政务公开公示版.pdf

附件2: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批承诺书 山东友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审批申请承诺书.pdf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37-6760011

电子信箱:qfhpsp@163.com 

通讯地址:曲阜市为民服务中心

邮编:273100

 

序号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审批文号

发文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

公告结束时间

1

山东友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新型医疗器械生产项目(一期)

曲阜经济开发区西区工一路以东、校场西路以南、华能电厂路南

济环(曲阜)告知承诺审〔2025〕13

4/7

4/7

4/15

 

 

 

 

 

 

济环(曲阜)告知承诺审〔202513

 

关于山东友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新型医疗器械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

告知承诺的批复

山东友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山东友康医疗设备有限公司新型医疗器械生产项目(一期)环境影响报告表》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符合我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告知承诺制审批的相关要求,我局原则同意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结论以及拟采取的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你单位要严格落实相关承诺事项和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

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生产工艺或者环境保护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时,须依法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依法做好排污许可、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环境监测、环境信息公开等环境保护工作,按规定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的日常监督检查。

       济宁市生态环境局曲阜市分局

       2025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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