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照莒县山东彼那尼荣安水泥有限公司“9·25”脚手架坍塌较大事故
2022 年 9 月 25 日 4 时 25 分许,日照市莒县山东彼那尼荣安水泥有限公司预热器分解炉改造施工过程中发生脚手架坍塌事故,造成 5 人死亡、2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845.8 万元。
(一)事故经过
2022 年 7 月 24 日,彼那尼公司通过招投标方式与恒耐公司签订《预热器改造耐火材料及施工项目总承包合同》,将预热器系统改造工程项目发包给恒耐公司,其中包括预热器所有耐火材料的供货与施工。9 月 14 日至 21日,恒耐公司完成分解炉内脚手架搭设。脚手架总高 64.5 米,分为原有炉体和新增炉体两部分,但存在结构性缺陷(如未设置剪刀撑、连墙件,立杆间距过大),且钢管壁厚不足、扣件抗滑性能差,材料不合格率达 75%。9 月 24 日 19 时,38 名工人分 4 个作业面施工。次日凌晨 4 时,因上料卷扬机故障,C2 作业面暂停作业,工人开始撤离。4 时 20 分,C2 作业面完成运砖后,脚手架西北侧轻微倾斜;4 时 23 分,C3 作业面发现架管松动并呼救;4 时 25 分,C3 作业面突发异响,脚手架失稳整体坍塌。C2 作业面 3 人、C3 作业面 7 人随架体坠落,最终 5 人死亡、2 人受伤。
(二)事故原因
经综合分析研判,认定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是脚手架搭设存在结构性缺陷,钢管、扣件质量不达标,施工荷载过大,致使架体超过极限承载力,失稳整体坍塌。
(三)事故暴露出的主要问题
1.恒耐公司未依法落实施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项目组织管理混乱,投标时使用其子公司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承揽工程项目,投标文件中配备的项目部管理人员未实际到岗,项目部经理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项目部缺少具备相应资格的安全管理、工程技术等人员。违规组织施工作业。未按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经技术负责人审批,作业前未按规定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人员作出详细说明,冒险组织作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缺失,未按照规定开展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并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
2.彼那尼公司未依法落实建设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项目发包管理混乱,资质审核把关不严,未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对项目实施监理,也未认真对项目安全技术措施和脚手架专项施工方案审核把关。违规办理项目备案手续,在未按规定履行项目备案手续的前提下,擅自开工建设。统一协调管理缺失,未认真履行对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统一协调管理的工作职责,对发包项目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不深入、不细致。
3.安全监管不到位。
东莞镇政府对属地企业安全检查流于形式,未落实“八抓 20 条”要求,对危险作业监管不力。莒县工信局未核查项目实际建设内容,对水泥行业安全监管失职。莒县应急局多次检查仅关注停产检修,忽视外包施工隐患,未落实危险作业审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