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要求,现我局对山东世纪盛源特种线缆有限公司柔性复合瓷化耐火电缆及矿物绝缘电缆研发制造项目作出审批决定。公示期为2025年4月2日-2025年4月11日(7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或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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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曲阜市为民服务中心
邮编:273100
序号 | 建设单位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审批文号 | 发文时间 | 公告开始时间 | 公告结束时间 |
1 | 山东世纪盛源特种线缆有限公司 | 柔性复合瓷化耐火电缆及矿物绝缘电缆研发制造项目 | 山东省济宁市曲阜市王庄镇经济开发区前孟村东104国道西 | 济环报告表(曲阜)[2025]12号 | 4/2 | 4/2 | 4/11 |
审批意见: 济环报告表(曲阜)〔2025〕12号 山东世纪盛源特种线缆有限公司投资33000万元在曲阜市王庄镇开发区104国道路西建设柔性复合瓷化耐火电缆及矿物绝缘电缆研发制造项目,年生产柔性复合瓷化耐火及矿物绝缘YJV系列、WDZ系列电缆共计1500万km。经审查:报告表编制基本规范,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基本可行,原则同意该环境影响报告表。企业在运营中要落实好以下环保措施: 1、厂区实施“雨污分流”。本项目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经沉淀后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生产冷却水循环使用,定期补充损耗,无废水外排。 2、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拉丝、挤出、打码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氯化氢、氯乙烯、颗粒物、恶臭经布袋除尘+过滤棉+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有组织VOCs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山东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4部分 印刷业》(DB37/2801.4-2017)表2印刷生产活动排气筒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VOCs:50.0mg/m3,1.5kg/h);有组织氯化氢排放浓度及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的二级标准(氯化氢:100mg/m3,0.26kg/h);有组织氯乙烯排放浓度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废气中有机特征污染物及排放限值(氯乙烯:1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氯乙烯15m高排气筒0.77kg/h的标准要求;有组织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中重点控制区标准(10mg/m3),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15m高排气筒3.5kg/h的标准要求;有组织臭气浓度排放需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拉丝工序产生的烟尘及生产过程未被收集的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限值(1.0mg/m3);厂界VOCs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3中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VOCs:2.0mg/m3);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氯化氢、氯乙烯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颗粒物1.0mg/m3、HCl:0.2mg/m3、氯乙烯:0.6mg/m3);厂界无组织臭气浓度排放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相应标准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VOCs排放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限值要求。 3、强化噪声污染控制措施。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相应限值要求。 4、对固体废物进行分类收集和处置。废包装物、废金属、废成缆包带料、废塑料、废塑料包装袋、不合格品及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收集后外售,一般固废的贮存、处置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关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相关要求及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废拉丝油桶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暂存,定期由生产厂家回收用于原始用途;拉丝废液、废润滑油及废油桶、废油墨瓶、废过滤棉、废活性炭,暂存危废贮存库,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的贮存、处置必须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5、本项目颗粒物、VOCs排放量分别控制在0.044t/a、0.202t/a之内。 6、加强项目和环保设施环境风险防范和安全生产管理。严格依据标准规范建设环保设施和项目,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健全环保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开展对环境设施和项目的安全风险辨识。(本批复意见抄送同级应急管理部门。) 若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运营工艺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等发生重大变动或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方开工建设的,你单位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你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申请排污许可证;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并向环境主管部门报送相关信息,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的,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2025年4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