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四季度食品和食用农产品
监督抽检信息通告
2025年第3期
为做好全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安排,我局于近期开展了2024年第四季度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工作。共抽取粮食加工品、食用油脂、调味品、肉制品、餐饮食品、酒类及乳制品等25个普通食品和畜禽肉、蔬菜、水产品、水果及豆类等7类食用农产品等50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现将结果通告如下:
总体情况。抽检类别为:粮食加工品9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4批次,调味品31批次,肉制品10批次,乳制品20批次,饮料18批次,方便食品25批次,罐头11批次,速冻食品10批次,薯类和膨化食品8批次,糖果制品18批次,茶叶及相关制品5批次,酒类31批次,蔬菜制品8批次,水果制品13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5批次,蛋制品5批次,可可及焙烤咖啡产品2批次,食糖15批次,水产制品10批次,淀粉及淀粉制品3批次,豆制品8批次,蜂产品3批次,保健食品2批次,餐饮食品16批次,食用农产品200批次。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493批次样品抽检检验项目合格,7批次不合格,具体检验依据及抽检明细见附件。
对本公告所列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已将不合格产品检验报告送达相关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核查处置。同时责令其停止不合格产品的经营活动,及时整改,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消费者如果发现购买的食品存在安全问题,请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
特此公告。
附件:1、 山东省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4年版).pdf
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