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9597L/2025-00445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曲阜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5-02-2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的公告

来源:曲阜市水务局 浏览: 发布日期:2025-03-24 14:31

为预防和减轻水土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山东省水土保持条例》《济宁市水土保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公告如下:

一、依据水利部《禁止开垦陡坡地范围划定技术指南》,划定全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651.92公顷,涉及吴村镇、石门山镇、防山镇、尼山镇、小雪街道共5个镇(街)。具体分布范围和面积见附件。

二、禁止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在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种植经济林的,应当科学选择树种,合理确定规模,采取水土保持措施,防止造成水土流失。

三、已在禁止开垦的陡坡地上开垦种植农作物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退耕,植树种草;耕地短缺、退耕确有困难的,应当修建梯田或则采取其他水土保持措施。

四、违反规定,在我市二十五度以上陡坡地开垦种植农作物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五、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曲阜市人民政府       

2025年2月24日  

  

附件:

1.曲阜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镇(街)面积统计表

2曲阜市禁止开垦陡坡地分布范围图



附件1 

曲阜市禁止开垦陡坡地镇(街)面积统计表

序号

乡镇名称

禁止开垦陡坡地面积(hm²)

国土面积(km²)

1

吴村镇

187.44

77.48

2

石门山镇

164.57

85.20

3

防山镇

7.07

83.83

4

尼山镇

284.42

100.83

5

小雪街道

7.10

57.36

小计


651.92

404.70


附件2 


曲阜市禁止开垦陡坡地分布范围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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