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40213M/2025-00241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曲阜市尼山镇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5-02-14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尼山镇人民政府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X4JN20241025353
整改销号的公示

来源:曲阜市尼山镇 浏览: 发布日期:2025-02-14 12:02

尼山镇人民政府收到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X4JN20241025353),截止2025214日已办结。现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5214日至20252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尼山镇人民政府环保办公室,联系电话7385640


曲阜市尼山镇第三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一览表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备注

1

X4JN20241025353

曲阜市尼山镇小湖村进村后,从村委会往西,多年土路,村里胡同也都是土路坑洼不平,干燥天气尘土飞扬、下雨天气积水泥洼严重。

大气

经查,交办问题基本属实。2011年起,山东省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小湖村部分道路陆续进行硬化。2021年上半年,小湖村与邻村大湖村共同争取上级支持资金,对小湖村村东入村道路进行维修。小湖村经济基础薄弱,集体收入来源较少,无库区移民等政策支持,致使小湖村村委大院以西5条胡同,约8000平方米道路未硬化。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多方筹措资金,争取尽快完成村内道路硬化及路面修复。

二是对道路路面做好清扫、降尘和积水清运工作,及时清理胡同秸秆杂草、杂物堆放、生活垃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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