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山镇人民政府收到第三轮省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编号X4JN20241025353),截止2025年2月14日已办结。现进行社会公示,公示时间2025年2月14日至2025年2月20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尼山镇人民政府环保办公室,联系电话7385640。
曲阜市尼山镇第三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转办信访件一览表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备注 |
1 | X4JN20241025353 | 曲阜市尼山镇小湖村进村后,从村委会往西,多年土路,村里胡同也都是土路坑洼不平,干燥天气尘土飞扬、下雨天气积水泥洼严重。 | 大气 | 经查,交办问题基本属实。2011年起,山东省推动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作,小湖村部分道路陆续进行硬化。2021年上半年,小湖村与邻村大湖村共同争取上级支持资金,对小湖村村东入村道路进行维修。小湖村经济基础薄弱,集体收入来源较少,无库区移民等政策支持,致使小湖村村委大院以西5条胡同,约8000平方米道路未硬化。
| 是 | 一是积极向上争取政策,多方筹措资金,争取尽快完成村内道路硬化及路面修复。 二是对道路路面做好清扫、降尘和积水清运工作,及时清理胡同秸秆杂草、杂物堆放、生活垃圾等。 | 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