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98535/2025-01972 组配分类: 执法结果公示
发布机构: 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5-09-08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关于曲阜尼山儒家文化研学核心区项目取水
许可申请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曲审服水许可〔2025〕26号

来源: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浏览: 发布日期:2025-10-29 15:46

阜尼山鲁源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5818日受理你单位关于曲阜尼山儒家文化研学核心区项目取水许可申请,并组织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出具了专家评审意见(见附件)。经研究,本机关同意该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取水许可管理办法》《山东省水资源条例》等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为新建项目,位于曲阜市尼山镇鲁源村,【曲阜尼山儒家文化研学核心区项目:202347日由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项目代码:2304-370881-04-01-974196建设规模:规划总占地面积约 338 亩,总建筑面积 66700 m²,总投资172762.5万元,主要建设研学核心区、文创展示区、非遗文化体验区、配套服务用房、配套建设绿化、道路、广场、水面治理、景观、管网等工程。

二、项目取水水源、水量、用途等情况。本项目取水水源为沂河地表水及曲阜市乡镇供水有限公司管网水。地表水取水口位于沂河尼山水库坝下约1.8 km处右岸(坐标:东经117°11′9.013″,北纬35°29′24.068″,本次申请地表水取水量为20.65m3/a(景观用水12.65m3/a、绿化及浇灌用水8.00m3/a)。生活用水供水保证率为 95%,取水用途为景观用水、绿化及浇灌用水。

三、用水定额及有关节水要求。项目用水指标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用水定额等指标、政策要求,节水评价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你单位应落实节水三同时制度,做到用水计划到位、节水目标到位、节水措施到位、管水制度到位,按要求建设节水设施,完善主要用水环节计量设施安装,加强用水单位用水定额等节水管理。

四、计量与用水统计要求。你单位应当在取水口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计量设施,做好计量设施(器具)运行维护、检定或校准、计量质量保证与控制,对其取水计量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合法性负责,并与国家水资源管理信息系统联网。你单位应按照《用水统计调查制度》的要求,做好用水统计,并按规定报送取用水统计报表。你单位应当依法申报缴纳水资源税。

五、你单位应加强项目退水管理,确保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六、本项目取水工程或设施建成并试运行满30日的,你单位应向本机关申请核发取水许可证,并报送取水工程或设施试运行情况等相关材料。

七、曲阜市水务局负责本项目取用水日常监督管理工作。你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本许可决定取用水,积极配合监管单位管理。

八、在取得取水许可证后,你单位应在开始取水前30日内,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年度的取水计划建议;在每年的1231日前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本年度的取水情况和下一年度取水计划,严格按照批准的年度取水计划取水,因扩大生产等特殊原因需要调整年度取水计划的,应当报经水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九、发生《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等规定情形的,你单位应服从水资源统一调度管理,并制订特殊情况下应急预案。取水如对其他第三方合法权益产生影响,你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偿。

十、自取水许可申请批准之日起3年内,取水工程或者设施未开工建设,或者需由国家审批、核准未取得国家审批、核准的,本行政许可决定书自行失效。本工程取水水源、取水量、取水用途、取水地点等取水事项发生改变的,应重新申请取水。

附件:曲阜尼山儒家文化研学核心区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评审意见     

              

                             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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