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98535/2025-01907 组配分类: 执法主体资格清单
发布机构: 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5-10-20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清单

来源: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浏览: 发布日期:2025-10-20 16:06

机构全称

机构性质

经费来源

队伍编制状况

主体类别

执法职责和权限

法定代表人

单位地址

投诉举报电话

备注

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行政机关

财政全额拨款

机关行政编制

职权执法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组织拟订我市相关的规范性文件、发展规划,制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研究提出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升行政审批效能、提高政务服务水平、优化营商环境等方面的建议。

(三)负责履行经市政府批准划转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投资建设、市场准入、交通运输、国土规划、城市管理、民生保障等政务服务事项的审批职责,并对相应的审批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负责健全完善行政审批部门与承担管理职能部门的衔接协调配合机制。负责将政务服务事项的实施情况和结果及时推送给相关管理职能部门。接受相关部门反馈的监管和执法信息,对相关事项作出调整。

(五)负责组织实施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社会听证和竣工验收等工作。负责对政务服务事项涉及的中介服务机构及中介服务行为实施监督和管理工作。

(六)负责推进全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建设。负责编制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及有关事项的清单和目录,并进行动态调整。

(七)负责配合上级部门推进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推进政务服务网络平台的建设管理、技术改造、运行维护和安全保障工作,提高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水平。

(八)负责市为民服务中心的建设和管理,指导、协调、规范市为民服务中心各分中心和各镇街为民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点建设管理工作,推进全市为民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标准化。

(九)负责牵头协调未划转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的政务服务事项进驻或退出市为民服务中心(分中心)办理工作。负责对进驻市为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开展流程优化、规范管理和日常监督工作。

(十)负责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和进驻市为民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监督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负责对进驻市为民服务中心窗口的工作人员提出调换意见、审核调换人员。

(十一)负责受理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为民服务中心的投诉,承担所办理政务服务事项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十二)指导镇(街)为民服务中心、村居便民服务点行政审批及政务服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十三)在职者范围内负责本部门、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

(十四)负责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机关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领导所属单位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朱宁波

曲阜市大成路66号星光天地B座为民服务中心

0537-676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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