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市文物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各级法治政府建设文件精神,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在法治轨道上全面推进新时代文博事业发展,扎实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提升法治工作能力
1.提高重视程度。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召开局党组会对单位法治建设工作进行部署,将宪法、党内法规、文物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带头开展学法、用法、述法各项活动,持续提升干部职工法治素养,突出抓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文物行政执法各项工作,统筹开展社会普法各项工作,在文物保护领域为我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2.坚持齐抓共管。优化调整市文物保护委员会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推动加强对文物法治工作的集中领导,定期协调解决文物法治工作重点难点问题。市委、市政府相继组织召开全市文物工作会议、文物保护工作专题会议,督促各镇街、市直部门、文物权属单位认真履行文物安全目标责任,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按照中共曲阜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工作部署开展各项工作,全面改进提升文物法治建设各项具体工作。
3.强化工作力量。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的普法、执法职责,管好用好政策法规科、执法督察科等专门法治部门,持续优化文物保护、普法宣传运行机制和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文物执法的委托工作,持续加强对文物执法部门的指导、督办,继续聘请专职法律顾问,并积极参与公职律师申报和职前培训,文物法治专业化程度明显提升。
4.强化协调配合。持续推进考古前置工作,实施“先考古、后出让”制度,严格实行土地出让预审核准,加强工程建设行政管理和文物考古审批,现场勘察核查项目用地77处,依法依规主动配合完成18项工程的考古勘探工作。对文物保护和文物安全监管执法2个“属地管理”清单事项进行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地方文物保护的相应主体责任和配合责任。
(二)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
1.坚持内部学习。落实和完善领导班子集体学法制度,开展安排对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精神、党内法规等专题学习,完成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学习培训与专题考试,大力开展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重点学习领会最新出台的文物保护利用政策精神,连续开展文物安全警示教育活动,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工作能力,利用多种形式开展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学习培训,以案释法传达学习文物法治领域典型经验和案件教训,常抓不懈、警钟长鸣。
2.强化文物普法。充分利用文物开放景区将普法教育与文物保护宣传相结合,通过宣传标语、专项活动、志愿者服务等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宣传实效性,提升文物工作者、旅游从业人员等学习使用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的能力,加大执法领域文物保护普法宣传力度。利用春节、清明节、5·18博物馆日、文化和自然遗产日等各种时机,采取进社区、进校园等多种形式宣传文物保护法律法规、消防安全法律法规,营造了全社会共同爱护文物、保护遗产的浓厚法治氛围。
3.统筹社会普法。坚持集中宣传和日常普法相结合,在广泛宣传的同时,充分利用全国法制宣传日、法制宣传月、法律法规颁布纪念日等,参与开展集中宣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全市法治建设各项主题活动,统筹做好了《宪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法》等综合与专项法律法规的宣教工作。
(三)抓好执法督察各项工作
1.建立执法巡查体系。按照全市文物工作会议精神,健全文物安全长效机制,加强安全值守和巡逻防护,定期更换维护设施设备,文物安全目标任务稳固实现。其中有专门文物管理机构负责的文保单位31处,其他788处由通过政府采购的保安公司负责日常巡查,每月3次对田野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点进行常态化巡查,鲁国故城作为重点区域每日巡查1次。组织巡查人员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逐步提高其专业水平及巡查能力。
2.提升执法办案能力。文物执法督察科每周2次联合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文物中队开展文物安全现场督查,不断强化执法督导工作,截止到目前,今年共计开展文物安全现场检查50余次,现场核查破坏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未批先建等情况10余次,下达整改告知函5件,正在办理中的行政违法案件6件,切实促进了文物巡查工作的督导落实,强化了执法查处力度,确保了辖区内文物安全。
3.强化联防联控机制。进一步加强与公安机关之间的联合工作机制,常态化、规范化开展文物安全信息互通,及时处置文物安全事件,分析研判文物安全形势,严格落实文物安全主体责任、监管责任、直接责任,确保我市文物安全。截至目前,今年共联动处置田野文物安全事件4件。有效遏制了文物犯罪的势头,始终保持对文物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
4.开展跨部门执法合力。按照国家、省、市各级文物主管部门关于文物执法督查工作相关要求,相继开展省厅遥感监测图斑核查、市局文物安全隐患排查等多项文物执法专项行动。执法人员积极深入相关镇街,对监测图斑及安全排查对象进行现场核查,全面摸清文物保护现状,对相关镇街及权属单位下发文物安全隐患整改的通知,及时跟进督导完成销号。通过与各相关镇街、部门单位之间地积极联系、密切配合,大大提升了工作整改进度,进一步提高了文物保护水平。
二、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法治建设工作合力不强
对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学习领会还不够深刻,单位涉及法治建设职责的科室、部门成立较晚,涉法科室、部门较多,法治建设工作较为分散,系统化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的经验尚不丰富,工作统筹与落实方面仍有不足。
(二)法律相关专业人才缺乏
市文物局招考引进的法律专业人才不多,招录的法律专业工作人员均在其他关键工作岗位上,很难充实到单位法治建设专业科室当中,部分科室由于法律人才缺乏没有配备法治建设专职工作人员,目前单位工作人员的法律专业素质与依法行政意识仍有待进一步提高。
(三)解决实际问题能力不足
具体工作中,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原则尚未得到全面充分体现,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与实际应用存在差距,尤其是文物法律、法规的运用在解决实际问题方面的能力仍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坚持亲自抓法治建设工作,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深入学习领会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重要精神内涵,坚持把党的领导贯穿法治建设全过程。坚决拥护“两个确立”,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宪法、党内法规、文物法律法规学习,带头参与学法、用法各项活动,突出抓好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和文物行政执法督察等各项工作,统筹开展社会普法各项工作,在文物保护领域为我市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坚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完善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学法等机制。坚持机关干部学法制度,定期组织机关干部学法。扎实开展法治为民办实事工作,坚持依法依规服务人民群众,及时提供文物法律支持和相关咨询帮助,文物法治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四、2025年度工作安排
(一)全面落实普法责任制
全面推进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普法责任、普法措施和普法标准。加强行业和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力度,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的普法力度,落实普法责任。做好文物法律法规特别是新修订《文物保护法》的普及宣传教育工作。
(二)提升依法决策工作能力
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进一步规范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决策跟踪评价、责任追究等程序行为,强化对行政决策程序的刚性约束。
(三)有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督促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对行政执法程序予以规范,提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相关工作能力。规范文物行政执法督察管理,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积极做好政府法治信息公开工作,按照规定范围及时公开相关信息。
(四)强化队伍法治能力建设
抓好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教育,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突出抓好文物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学习,健全完善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学法制度、法治培训制度、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定期述法等制度,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法治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
曲阜市文物局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