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尼山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查尼山圣境光影水秀提升项目及夫子长堤周边配套设施工程建设方案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对《尼山圣境光影水秀提升项目及夫子长堤周边配套设施洪水影响评价报告》技术审查,专家组提出了评审意见(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六条的规定等有关要求,决定准予水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5年1月23日至2027年1月22日。
本项目由曲阜市水务局负责监管,你单位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工程建设期间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程序组织施工,加强施工期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与安全监测,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安全和水质安全。工程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加强管理,服从防汛指挥机构的统一指挥,确保安全。
项目如建设性质、规模、位置发生变化,你单位应重新办理河道(水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
附件:尼山圣境光影水秀提升项目及夫子长堤周边配套设施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含评审意见)
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