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创”之声】从《训俭示康》看司马光的廉政思想

日期:2025-01-15 15:53 浏览: 来源:曲阜市委党校

“廉者,政之本也。”清廉是中国古代官德思想中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从政者为政做官的基础。一个人,如果为官不廉,便是失德失责,就会心生腐败,行为污浊,给国家和百姓带来损害。正所谓“国家之败,由官邪也”,国家之所以衰败,政权之所以不稳,其中关键一点就是由官员的腐败所造成的。因此,清廉对于一个人的安身立命,以至于一个国家的兴衰存亡,都是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的。作为为官之本和考核之要的基本精神,清正廉洁的思想理念孕育了中国历史上无数的清官廉吏,他们的高德义行和道德风范流芳千古,成为中国传统文化浩荡长波里的一支清流。

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年)九月初一,一代名臣司马光病逝,终年六十八岁,哲宗赐碑名为“忠清粹德”。灵柩出京时,京城百姓纷纷罢市前往凭吊。作为北宋时期著名的政治家、史学家和文学家,司马光一生清廉简朴,他认为“衣取蔽寒,食取充腹”即可,“勿求多余”。虽为官四十余载,位至尚书佐仆射兼门下侍郎,却“食不敢常有肉,衣不敢有纯帛”,一生克勤克俭,清正自守,除应得的薪俸外,从不收取非分之财。为专心编修《资治通鉴》,司马光住在洛阳城郊的一个小巷子里,住所极为简陋,仅能遮风避雨。为避暑热,他特地请来工匠挖地丈余,修筑地下室用以读书写作。大臣王拱辰当时也住在洛阳,其宅第高耸入云,顶层被称作是“朝天阁”,所以当时的洛阳城中流传着这样一句话——“王家钻天,司马入地。”

司马光不仅要求自己克勤克俭,对于家人也同样严格要求。他以家书的形式写给独子司马康一篇著名的训诫文章——《训俭示康》。

《训俭示康》一文可谓字字珠玑,通篇核心思想其实就是一个字——“俭”。北宋中期,奢靡之风渐起,人们竞相讲排场、比阔气,崇尚奢华、嘲讽节俭一时间成为社会主流。“走卒类士服,农夫蹑丝履”,“士大夫家,酒非内法,果肴非远方珍异,食非多品,器皿非满案,不敢会宾友,常量月营聚,然后敢发书”,“苟或不然,人争非之,以为鄙吝”。面对此种社会状况,司马光痛心不已。他深知“俭以养德,侈能生恶”“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的道理,训导其子司马康要向正考父、季文子、李文靖、参政鲁公、张文节学习,戒奢节俭,同时又列举了管仲、公叔文子、何曾、石崇、寇莱公奢侈纵欲、由奢致败的事例,阐明了俭能立名而侈必自败的道理,勉励子孙要行俭戒奢,做到廉洁俭朴。

受父亲的影响,司马康为人节俭,一生为官清廉。据《宋史》记载,司马康“为人廉洁,口不言财。”“初,光立神道碑,帝遣使赐白金两千两,康以费皆官给,辞不受。”“途之人见容止,虽不识皆知司马氏子也”。

《官箴》中有这样一段话:“吏不畏吾严而畏吾廉,民不服吾能而服吾公。廉则吏不敢慢,公则民不敢欺。”大意是说,官吏不怕我严厉,而害怕我廉洁。百姓不服我的才能,而服我的公正。为政清廉,官吏就不敢有所怠慢;办事公正,百姓就不敢有所欺瞒。对于从政者来说,只有为官公正,才能使政治清明;只有为官清廉,才能在百姓中树立威信。

俭易廉而奢易贪。纵观历史,“清廉”始终是选拔官吏、考核官员政绩的一项重要标准。《周礼》中记载,“以听官府之六计,弊群吏之治。一曰廉善,二曰廉能,三曰廉敬,四曰廉正,五曰廉法,六曰廉辨。”这里所说的“六计”就是当时官府用来评判官吏政绩的标准。秦代确定了“五善五失”考核法,“廉”为“五善”之一。汉代进一步完善了对官吏的考核,形成了以《上计律》《考功课吏法》为核心的考绩制度,规定“吏坐受赇枉法,皆弃市”,且子孙三世“皆禁锢不得为吏”,旨在通过强化考核力度来建设一支清正廉洁的官吏队伍。魏晋南北朝时期,虽然社会较为动荡,但统治者对于官吏的考核并没有停止。在晋朝,考核官吏仍以“正身”和“公谦”为首。到了唐朝,官吏考核实现了制度化、法律化,最著名的当属“四善二十七最”。其中,“四善”为“德义有闻、清慎明著、公平可称、恪勤匪懈”。宋朝初年,对官员的考核标准大体沿袭了唐朝,到了真宗时期,又将考核标准分为上、中、下三等:“公勤廉干惠及民者为上,干事而无廉誉、清白而无治声者为次,畏懦贪猥为下。”明清时期在考核官吏时,也始终把“清谨勤公”和“居官廉恪”放在首位。

中国共产党从诞生之日起,就将廉洁俭朴作为自己的政治操守,始终与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和使命连接在一起,成为战胜一切困难、攻克一切艰险的制胜法宝。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应当牢固树立清廉的价值观,把廉洁当作一面镜子,保持高度的警惕和高尚的道德情操,时时做到自律、自省、自警,如此才能够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进程中经得住各种诱惑与风险的考验。

来源:《济宁日报》

作者:毛杨柳  中共曲阜市委党校市情研究室主任,讲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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