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类别 | 序号 | 行政裁决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主要违法事实 | 处理依据 | 法定企业名称或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理结果 | 处理决定日期 | 处理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救济途径 | 涉案产品控制 | 处理机关 |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 | 1 | 鲁济宁曲阜知法裁字【2024】7号 | 王静与曲阜市茜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间的实用新型专利侵权纠纷 | 曲阜市茜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专利侵权的事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山东省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办法》第三条、第五条 | 曲阜市茜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91370881MAD422CT4F | 郭* | 责令被请求人曲阜市茜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许诺销售行为,消除影响,并且不得进行任何实际销售行为 | 2024/8/26 | 立即执行 | 行政诉讼 | 无 | 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 | 2 | 鲁济宁曲阜知法裁字【2024】8号 | 王静与曲阜市茜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间的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 | 曲阜市茜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存在专利侵权的事实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第六十四条第二款、第六十五条、《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山东省专利纠纷行政裁决和行政调解办法》第三条、第五条 | 曲阜市茜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 91370881MAD422CT4F | 郭* | 责令被请求人曲阜市茜纱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许诺销售行为,消除影响,并且不得进行任何实际销售行为 | 2024/8/26 | 立即执行 | 行政诉讼 | 无 | 曲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