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三批省惠企政策
暨服务业政策宣传贯彻明白纸
一、省服务业政策措施
政策1、补助支持省级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
政策内容:2023年组织建立省级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库,在库项目每年动态调整。目前,全省项目库在库项目832个,2024年三季度再投产57个。每年对项目库项目择优给予资金支持,优先支持年内能够竣工投运、行业内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项目,每年支持20个左右。重点对物流、设计、金融、软件、会展等生产性服务业,以及银发经济、家庭托育、医养健康、精品旅游等生活性服务业项目给予支持。按投资规模,采取定额补助形式给予支持,每个项目补助资金200万元-400万元不等,其中,项目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补助400万元,总投资1亿元-2亿元的补助300万元,总投资300万元至1亿元的补助200万元。补助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优先支持当年能够建成投产的项目。
申报流程:①发改部门根据申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把关后,上报申报项目请示至市发展改革委。②市发展改革委对县市区上报的项目组织评估,核实项目审批手续及投资进度,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把关后,择优推荐至省发展改革委。③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相关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提出拟支持项目。
咨询电话:市发展和改革局服务业发展科 4498056
政策2、补助新增纳统企业项目建设
政策内容:上一年度和本年度新增纳统在库企业建设的服务业领域项目,项目总投资500万元以上、已开工建设、能够按时建成投产的,按投资规模,采取定额补助方式给予支持。每个项目补助资金30万元-400万元不等。其中,项目总投资500万元至800万元的补助30万元,总投资800万元至1500万元的补助40万元,总投资1500万元至3000万元的补助50万元,总投资300万元至1亿元的补助200万元,总投资1亿元-2亿元的补助300万元,总投资2亿元以上的补助400万元。
申报流程:①发改部门根据申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把关后,上报申报项目请示至市发展改革委。②市发展改革委对县市区上报的项目组织评估,核实项目审批手续及投资进度,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把关后,择优推荐至省发展改革委。③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相关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提出拟支持项目。
咨询电话:市发展和改革局服务业发展科 4498056
政策3、补助高成长性新增纳统企业
政策内容:支持高成长性新增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发展,采取定额补助方式,对上一年度新增纳统企业且营收3000万元以上、本年度继续在库且营收增速在15%以上的,择优支持。每家企业补助10万元,补助企业数量根据年度省级资金量确定。补助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研发等经营发展支出,不得用于与经营发展无关的支出。
申报流程:①发改部门根据申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把关后,上报申报项目请示至市发展改革委。②市发展改革委对县市区上报的企业组织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把关后,择优推荐至省发展改革委。③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评价,形成评价意见,择优提出拟补助企业名单。
咨询电话:市发展和改革局服务业发展科 4498056
政策4、补助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项目建设
政策内容:已列入2018年-2023年省级服务业创新中心名单,对创新中心建设成效(权重60%)和申报项目(权重40%)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优秀的企业的在建项目给予补助。支持服务业企业在建的服务业发展领域的项目,优先支持技术模式创新、研发成果转化应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方向项目。项目总投资需在1000万元以上,建设规合理、手续完备,已开工建设,能够按时建成投产。每个补助100万元,补助项目数量根据年度资金量确定。
申报流程:①发改部门根据申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把关后,上报申报项目请示至市发展改革委。②市发展改革委对县市区上报的项目组织评估,核实项目审批手续及投资进度,会同有关部门对创新中心建设总结报告和项目相关材料审核把关后,择优推荐至省发展改革委。③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相关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提出拟支持项目。
咨询电话:市发展和改革局服务业发展科 4498056
政策5、补助两业融合试点建设
政策内容:已列入2020-2023年国家和省级两业融合试点企业,对试点企业的试点成效(权重60%)和申报项目(权重40%)进行综合评估,评估结果优秀的试点企业的在建项目给予补助。承担企业在建项目类别应为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两个方向,优先支持科技研发、检验检测、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两业融合发展项目。项目总投资需在1000万元以上,建设规合理、手续完备,已开工建设,能够按时建成投产。每个补助100万元,补助项目数量根据年度资金量确定。
申报流程:①发改部门根据申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把关后,上报申报项目请示至市发展改革委。②市发展改革委对县市区上报的项目组织评估,核实项目审批手续及投资进度,会同有关部门对试点企业建设成效、申报项目相关材料审核把关后,择优推荐至省发展改革委。③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对相关项目进行评审,择优提出拟支持项目。
咨询电话:市发展和改革局服务业发展科 4498056
政策7、补助服务业专业人才
政策内容:对服务业专业人才进行补助,范围包括在山东省服务业企业从事企业管理、产业技术研发、商业模式创新、工艺创新等工作,在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引领产业发展、增强经济和社会效益等方面做出较好贡献的技术人才和管理人才。评选奖励20名服务业专业人才,给予每人一次性奖励30万元。
申报流程:①发改部门根据申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把关后,上报申报项目请示至市发展改革委。②市发展改革委对县市区上报的人才组织评估,会同有关部门对人才审核把关后,择优推荐至省发展改革委。③省发展改革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提出拟支持专业人才。
咨询电话:市发展和改革局服务业发展科 4498056
二、市服务业政策措施
政策7、补助服务业重点项目
政策内容:侧重与实体经济紧密结合的服务业项目,重点支持文化旅游、现代物流、电子商务、现代金融、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商贸商务、健康养老等重点产业领域;与制造业密切相关的人力资源、检验检测、研发设计、会展、品牌服务、知识产权等服务业细分产业领域;工业设计、供应链金融、服务制造创新、物联网、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促进两化融合的高端服务业领域。项目类型包括服务业产业重大项目、服务业集聚区建设项目以及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项目。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2000万元以上,集聚区建设项目和公共服务平台项目总投资额原则上不低于1000万元。支持项目数量及金额根据年度引导资金量确定。
申报流程:①发改部门根据申报要求组织项目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把关后,上报申报项目请示至市发展改革委。②市发展改革委对县市区上报的项目组织评估,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提出服务业重点项目补助名单。
咨询电话:市发展和改革局服务业发展科 4498056
政策8、奖励现代服务业企业
政策内容:企业已纳入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在我市港航物流、养老托育、文化旅游、科学研究、信息服务等服务业行业领域提质增效,创新意识强烈、行业特色鲜明、发展基础较好、带动作用明显,在技术创新、商业模式创新、品牌创新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并有望实现重大突破、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现代服务业企业。每家企业奖励10万元,支持企业数量根据年度引导资金量确定。
申报流程:①发改部门根据申报要求组织企业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把关后,上报申报企业请示至市发展改革委。②市发展改革委对县市区上报的企业组织评估,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择优提出现代服务业企业奖励名单。
咨询电话:市发展和改革局服务业发展科 44980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