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2024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指南
一、招生对象
小学一年级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即2018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出生的儿童。适龄儿童因身体状况需延缓入学的,由其监护人向所在幼儿园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由幼儿园交送幼儿户籍所在镇街中心中学统一报市教体局基教科审核备案。
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具有小学毕业年级学籍的小学毕业生。
二、招生办法
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行“划片招生、相对就近、免试入学”的办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平等接受义务教育。
(1)城区学校招生
按照“有城区户籍和房产(房户一致)、有城区户籍、有城区房产”的顺序依次招生。根据招生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置符合条件的外来经商务工等随迁子女入学。
城区学校招生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间:7月27日上午9:00—7月31日下午17:00。报名方法:使用手机(平板电脑)下载“爱山东”APP,注册登记并完成实名用户认证,登录后在首页选择入学报名>选择济宁>曲阜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
上传材料:1、以城区户籍或房产作为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身份证、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整套材料(购房合同、正式发票、小产权房的购房合同、收款凭证、物业水电费收据等)。2、非城区户籍、无城区房产、外来务工随迁子女、监护人房产信息无法确认需要上传的佐证材料:居住证、工商营业执照、劳动保险合同、结婚证等。
家长使用手机和网络不方便的、入学材料信息网上无法通过的,请携带相关材料到招生学校现场报名(7月27日—7月31日),招生学校安排专人提供报名服务。
8月1日—8月3日,市教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复核,期间招生学校将通过短信向家长发送新生安置信息,同时家长也可登录报名系统查看新生安置情况。
户籍和房产时间要求:要求适龄儿童与其监护人(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在同一户口簿上;房产为适龄儿童父母(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所有。户籍迁入时间、房产证(不动产证)、购房合同签发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前有效,且房产已交房实际入住。房产用途(性质)须为住宅,工业用房、商业用房(含公寓)、储藏室、车库等非住宅不能作为入学房产。
城区小学和初中学校招生服务范围和招生学校联系电话见附件。
曲阜东方学校招生:
2024年东方学校除东方御府和玄帝庙社区外,小学一年级招生150人,初中一年级招生50人,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报名范围:西外环(玉兰路)以东,西104国道(轩辕路)以西,杏坛路以北,大沂河以南。通过招生平台自愿报名(7月27日—7月31日),选择是否报名该学校,7月31 日下午17:00报名平台关闭后提取名单,报名人数未超出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如果超过招生计划,将于8月1日在报名名单中采取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招生。已被东方学校电脑派位招收的新生不得参与其他学校的报名入学,未被招收的学生按照其填报的报名信息审核到原所属片区入学。
电脑随机派位招生由招生学校和教体局统一组织,市公证处全程监督公证,同时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生家长(自愿报名,随机抽取)等人士参加,全程接受社会监督,派位结果当天公布。
(2)农村学校招生
各镇街中心中学配合镇街政府(办事处)统筹安排,指导辖区所属小学依据户籍和学校服务距离等做好招生入学工作,重点做好残疾、无人监护、无户籍、农村留守儿童及贫困家庭子女入学保障工作,各镇街中心中学及所辖学校要建立健全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台账,确保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入学率和巩固率。对于返回户籍所在地就读的学生,不得拒收。
农村学校招生采取网络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报名时间:7月27日—7月31日,报名方法:使用手机(平板电脑)下载“爱山东”APP,注册登记并完成实名用户认证,登录后在首页选择入学报名>选择济宁>曲阜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完成相关信息填报,提交申请。
结合实际情况对使用网上报名不方便的,监护人可持户口本、房产证明、结婚证等相关材料到所属招生学校现场报名,各学校应安排专人提供报名服务。
三、特殊教育学校招生
8月20日—25日,适龄智障儿童根据入学鉴定意见到曲阜市特殊教育学校或就近到普通小学随班就读;适龄重度智障儿童不能到曲阜市特殊教育学校就读的,根据鉴定意见送教上门。学校不得拒收符合条件的残疾儿童,并落实好特殊学生各项免费政策。适龄聋哑儿童入学由监护人持户口簿和残疾证到济宁市特殊教育学校报名;适龄盲童入学由监护人持户口簿和残疾证到济宁市盲校报名。
四、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入学(外县市户籍,下同)
按照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外来务工子女入学政策,规范入学程序,网上报名后,部门联审小组对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材料进行资格联审,根据招生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初始年级入学。外来经商务工人员租住房屋的,尽量不要选在学位紧张学校招生区域内租房,可到城区周边学位充裕的学校招生区域内租房。
外来经商务工随迁子女入学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并提供以下材料:
(1)在城区居住。上传平台材料:由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由住建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和在租赁期的房屋租赁合同。
(2)学生父母至少一方在城区工作或经商。上传平台材料:务工就业人员上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由人社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缴付有关“五险”类的证明材料。经商办企业人员上传工商营业执照且实际经营。
所提供材料签办日期截至2024年6月30日有效。
五、民办学校招生
坚持“公民同招”的要求,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由各学校制订,提前报市教体局审批后组织实施,要求统一时间、统一步骤招生,不得以恶意竞争、虚假宣传、考试、面试、“掐尖”争抢生源等形式违规招生。不得擅自附加其他任何条件招生,不得超计划招生,否则不予建立学籍。对于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招生。民办学校招生由家长自主报名,被民办学校正式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公办学校报名。
六、落实优抚对象子女入学政策
根据教育部、省、市有关规定,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符合条件的来曲投资兴业的企业家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子女提供教育服务。有城区户籍或住房的原则上按照所划片区入学,其他情况由教体局统筹安排入学。
七、招生有关规定
1. 学校招生区域划分原则。根据片区适龄学生人数、附近学校规模、交通状况等因素,按照公开公平和相对就近原则,依街道、路段等确定义务教育学校片区范围,就近入学并不意味着直线距离最近入学。片区划分后,原则上保持相对稳定。片区范围有微调的,采取弹性机制,方便学生就学。
2. 为遏制“择校热”和“热炒学区房”现象,自2018年1月1日起实施:城区同一房产,六年内只接收同一户家庭子女小学一年级入学,三年内只接收同一户家庭子女初一年级入学。
3. 严格执行政策标准。各级各类招生学校包括驻曲学校,要严格按照招生方案规定的政策、标准和程序,对学生年龄、户口、住房等情况进行资格审查,严格控制择校行为,新招年级班额原则上按照小学每班不超过45人、初中每班不超过50人招生。为化解秋季小学入学高峰,允许城区热点学校适当扩大一年级招生班额,但不得突破每班 55 人。
4. 严格控制转学。划片招生政策专指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新生招生入学。全市城区绝大多数中小学校已无空余学位,基本无法接收插班生,暂停办理从镇街学校向城区学校和城区学校之间的转学,相关学校做好政策解释和说明。
曲阜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7月25日
附件1
城区小学招生范围和咨询电话一览表
学校 | 招生服务范围 | 咨询电话 |
实验小学 | 327国道以北,林门路以南(含林前居委、盛果寺居委),鼓楼大街以东、圣华路以东,东关大街14胡同以西。(327国道以南,圣阳路以北,104国道(弘道路)以东、云风街(龙虎洗车城西侧)以西片区适龄儿童可以自愿选择到实验小学或田家炳小学一年级入学)。 | 4411565 转211 |
第二实验 小学 | 圣阳路以北,京福高速路以西,云风街(龙虎洗车城西侧)以东,东关大街14胡同以东(含原鲁城街道古城小学、书院街道旧县小学招生服务村居)。(327国道以南,圣阳路以北、云风街以东、电缆路以西片区适龄儿童可以自愿选择到第二实小或奎文学校小学一年级入学)。 | 6565908 |
实验小学 西校区 | 圣都花园、芝兰公馆、仁和小区、李家店村(金茂栖庭水岸、华沁苑一期适龄儿童可以自愿选择该校区新一年级入学)。 | 6502006 |
明德学校 小学部 | 大沂河以南,孔子大道以北,蓼河以东,东104国道(弘道路)以西;原小雪街道北林小学服务村居(含吉祥小区、绿城小区)。 | 3515168 |
实验学校 小学部 | 327国道以北(含华沁苑二期、悦府、祥府小区、墨香铭筑),西外环以东,时庄街道薛家村以南、校场路以南,西宾路以西,啤酒厂家属院(含啤酒厂家属院)以西,原时庄街道薛家村小学服务村居。(新一年级到小学部东校区入学) | 4460389 |
田家炳小学 | 圣阳路以南,大沂河以北,东104国道(弘道路)以东及小沂河以北以东,两观台路以西。(327国道以南、圣阳路以北,104国道(弘道路)以东、云风街(龙虎洗车城西侧)以西片区适龄儿童可以自愿选择到实验小学或田家炳小学一年级入学)。 | 13954766465 |
奎文学校 小学部 | 圣阳路以南,大沂河以北,两观台路以东,电缆路以西。 (327国道以南,圣阳路以北、云风街以东、电缆路以西片区适龄儿童可以自愿选择到第二实验小学或奎文学校小学一年级入学) | 7035667 |
舞雩坛小学 | 327国道以南,大沂河以北,大同路以东,东104国道(弘道路)以西及小沂河以南以西。(跑泉街以西有朋路以南体育场附近和曲成巷小区等田家炳小学片区适龄儿童,可以自愿选择到舞雩坛小学新一年级入学) | 13371215676 |
春秋小学 | 西外环路以东,327国道以南(不含华沁苑二期、悦府、祥府小区、墨香铭筑),大沂河以北,西104国道以西、小林河以西(不含五福广场、瑞和花园小区)。 | 15269769088 4400066 |
书院街小学 | 327国道以北,校场路以北,长春西路以南,西104国道(归德路)以东,啤酒厂家属院(不含啤酒厂家属院)以东, 鼓楼大街、圣华路以西(含大庄、红星居委)。 | 17865723178 |
民族小学 | 327国道以北,校场路以南,西宾路以东,西104国道(归德路)以西。 | 13884722020 |
济宁学院 二附小 | 327国道以南,大沂河以北,西104国道(五福路)以东,小林河以东(含五福广场、瑞和花园小区),大同路以西。 | 3191177 |
曲师大附小 | 招收曲师大教职工子女。 | 3517811 |
东方学校 | 除东方御府和玄帝庙社区外,小学一年级招生150人,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报名范围:西外环(玉兰路)以东,西104国道(轩辕路)以西,杏坛路以北,大沂河以南。通过平台自愿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派位招生。 | 6563888 |
崇文学校 | 大沂河以南,鲁班大道以北,大成路以东,吉祥商业街以西、风雅颂营销中心以西(原北林小学服务村居)。以上片区内社区子女入学可报名崇文学校,也可报名原所属片区学校。崇文学校仅招收小学一年级新生。 | 13562411257 |
附件2
城区初中招生范围和咨询电话一览表
学 校 | 招生服务范围 | 咨询电话 |
杏坛中学 | 327国道以南,大沂河以北,天华路以东,两观台路以西、云风街以西。 | 4496677 |
奎文学校 | 327国道以南,大沂河以北,两观台路以东、云风街以东,电缆路以西。 | 7035669 |
明德学校 | 东104国道(弘道路)以西(含吉祥小区、绿城小区),西外环以东,大沂河以南,孔子大道两侧,原小雪街道北林中学、原陵城镇罗庙中学(西外环以东)服务村居。 | 3517778 |
实验学校 | 西104国道(归德路礼宾路)以西,西外环以东,327国道以北,长春西路以南(含时庄街道薛村、罗汉村)。 | 18854728906 |
田家炳中学 | 327国道以南,大沂河以北,西外环以东,天华路以西。 | 6568005 6568006 |
孔子中学 | 327国道以北,林门路以南(含林前居民),西104国道(归德路礼宾路)以东(含鲁城街道所属村居及城区居民)。 | 15063795950 |
曲师大附中 初中部 | 招收曲师大教职工子女。 | 3517812 |
东方学校 | 除东方御府和玄帝庙社区外,初中一年级招生50人,采取电脑派位方式招生,报名范围:西外环(玉兰路)以东,西104国道(轩辕路)以西,杏坛路以北,大沂河以南。通过平台自愿报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派位招生。 | 6563888 |
田家炳中学西校区 (时庄街道中学) | 田家炳中学与时庄街道中学联合办学,田家炳中学选派师资,招收时庄街道中学服务片区学生,含芝兰公馆、圣都花园、仁和小区。 | 13953707122 |
附件3
镇 街 | 咨询电话 | 民办学校 | 咨询电话 |
鲁城街道中心中学 | 18863708550 | 曲阜夫子学校 | 4566111 |
书院街道中心中学 | 4912700 | 曲阜九巨龙学校 | 15020788456 |
王庄镇中心中学 | 13455370438 | 曲阜圣贤教育学校 | 4496158 19819050957 |
石门山镇中心中学 | 4501876 | 新学道丘轲小学 | 18739067199 13258029699 |
吴村镇中心中学 | 13963766248 | 春耕园小学 | 15163768591 |
姚村镇中心中学 | 4511005 | ||
时庄街道中心中学 | 15054889736 | ||
陵城镇中心中学 | 13854767154 | ||
小雪街道中心中学 | 13562763266 | ||
息陬镇中心中学 | 4659355 | ||
尼山镇中心中学 | 4681008 | ||
防山镇中心中学 | 4613909 | 中小学招生政策咨询 | 4442682 |
特殊教育学校 | 4414440 | 招生监督电话 | 4442685 |
各镇街和民办学校招生咨询电话一览表
电话咨询时间:报名期间和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各学校联系人负责做好招生政策等解释说明。
附件4
各类入学学生监护人需提供证件资料说明
一、城区中小学新生入学
需提供(上传平台)证件资料: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或购房合同、正式发票)以及需要佐证监护人为同一家庭的学生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等。
二、外来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新生入学
需提供(上传平台)证件资料:由公安部门核发的居住证、由住建部门核发的房屋租赁证和在租赁期的房屋租赁合同,房屋出租者身份证、房产证明。务工就业人员还须上传与用人单位签订的、由人社部门认可的劳动合同;缴付有关“五险”类的证明材料。经商办企业人员还须上传工商营业执照且实际经营。
以上各类材料时间截至2024年6月30日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