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49417463-2/2025-00141 组配分类: 部门单位解读
发布机构: 曲阜市鲁城街道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5-01-2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关于对《鲁城街道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方案》的文件解读

来源:曲阜市鲁城街道 浏览: 发布日期:2024-07-12 14:22

一、决策依据

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事故,切实增强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管理成效,保障学生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山东省学校安全条例〉实施细则》《山东省预防非生产类伤亡事故重点任务工作方案》《济宁市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工作的决策部署,制定本方案。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切实增强预防各类溺水伤亡事故发生工作的责任感,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建立联防联控工作机制,按照分级负责制全面落实监管责任,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维护家庭幸福和社会稳定,实现“平安鲁城”目标。

三、主要目标

坚持宣传教育全覆盖,警示标志全覆盖,隐患排查全覆盖,监管监控全覆盖,全方位构筑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安全网,实现“零溺水”目标。坚持全面防控,强化工作措施,做到重点时段有人看守,重点水域有警示标志,重点人群有人监护或代理监管,坚决遏制各类溺水伤亡事故的发生。

四、工作内容

1.管理区、城市社区、经济合作社: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大力营造防溺水工作的宣传氛围;有重点水域的社区、合作社建立应急分队,配备必需设备,确保危急时刻能及时应对,有效处置;建立辖区内所有水域登记、巡查制度,对重点水域进行地毯式摸排;将辖区内所有危险水域都设立醒目的警示标识,重点水域、沟塘等要明确安全员,责任到人,分片负责;开展青少年儿童安全教育家访,突出抓好学生脱离学校教育、留守儿童远离父母等监管薄弱环节,落实监管责任,建立假期安全对接机制。

2.中心中学:及时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全面部署预防溺水工作,认真排查安全教育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漏洞,落实防范措施,增强防范责任。主动协同有关部门开展以防溺水为重点的安全宣传教育;一是通过挂横幅、书写标语,利用板报、班会课对学生进行预防溺水安全教育;二是发放“关于加强学生安全教育致家长的一封信”;三是认真开展安全警示教育活动;四是充分发挥学生干部的作用,做好对学生私自结伴去游泳苗头的预防和劝阻,并及时报告班主任或学校。加强家校沟通和联系,组织教职工对学生进行家访,对学生及家长再进行一次防溺水宣传教育;做好各学校假期值班工作,完善信息报送制度。

3.应急办:负责加强应急值守工作,建立信息共享、救援联动机制,及时调度救援力量,配合做好应急救援工作,对接到的溺亡事件信息,及时报送专班及相关领导同志。应急办联合中心中学、水利站、派出所组成专班,深入开展重点水域在极端气候条件下的现场监督检查行动,在重点时期组织对社区、合作社开展督导检查。

4.水利站:摸排、掌握街道水域信息,建立台账;及时收集气象水文部门雨情、水情,及时发布相关信息;加强水库及库区的安全管理与安全设施建设,督促社区、合作社在水域周边设置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通过“人防+技防+物防”叠加互补的方式,确保对重点水域岸线的全覆盖。

5.卫生院: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配合学校做好预防溺水教育工作,帮助学生学习和掌握正确的救人自救常识。

6.派出所:紧盯学生涉水活动的重点时段、重点部位,针对性强化动态巡查管控,加大重点水域岸线巡护力度,常态化开展专业培训演练,切实提升水上救援反应能力与施救水平。研究制定事故稳妥处置预案,及时组织对溺水事故的救援,调查事故原因,鉴定事故性质,处置或协助处置事故善后工作。

7.宣传办:做好预防未成年学生溺水的报道,宣传“野泳”溺水危害及相关自救知识,提醒监护人关注孩子生命安全,营造全街道共同关心未成年人生命安全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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