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9597L/2024-01934 组配分类: 媒体专家解读(为民服务)
发布机构: 曲阜市政府办公室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4-06-0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媒体解读 | 制定《曲阜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 促进政务信息化规范管理

来源:今日曲阜 浏览: 发布日期:2024-06-05 16:46

近日,记者获悉,我市印发《曲阜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强化政务信息化项目规范管理,为全市信息化项目建设提升质效提供制度保障。

记者了解到,济宁市已出台《济宁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加强对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的统筹约束和管理,曲阜市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政策的基础上,结合近年来我市政务信息化快速发展现状,立足我市信息化项目规模、数量及前沿技术应用实际情况,细化具体的执行标准和操作规范,探索出适合我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的“路子”。

该《办法》包括10章47条,涵盖了政务信息化项目的各个方面,从立项、审批、建设到运维监督,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管理体系。通过“全市一盘棋”的管理政策,有效避免重复建设,减少资源浪费,提高政府服务的整体效能,强调信息系统的跨部门、跨层级互联互通,这对于打破“信息孤岛”现象、实现资源共享具有重要意义,明确项目评审、立项、密码应用指导等监督管理部门的具体职能,有效防范各种风险,提升整体信息化建设水平,突出保障政务信息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高度重视网络信息安全,为广大群众隐私信息的保护提供有力支撑。

该《办法》让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有了“新抓手”,曲阜市秉持“全市一盘棋”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强化信息系统项目管理,设立“首席数据官”和“数据专员”制度,由部门分管负责人和信息化管理人员担任,实现政务信息系统的高效建设与运维。让信息共享成为“新常态”,畅通政府部门数据共享通路,破除数字政府建设的痛点、堵点,开展公共数据、重点领域国企数据资源汇聚,持续推动高频应用历史数据电子化,持续夯实便民利企数据基础。让集约发展找到“新指引”,初步验收和竣工验收两道“关卡”把关,项目自评价、第三方机构后评价及时“体检”,为促进各部门政务信息化优化和改进、集约发展提供更为精准的“风向标”。

本《办法》聚焦政务信息化项目“怎么建”、“怎么管”,在立项审批、集约共建、信息共享等方面提出了顶层设计。下一步,曲阜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办法》要求,加强对年度计划、论证评审、竣工验收、运维评估统一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和应用水平,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记者:郑文静)

文件发布链接:曲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阜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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