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曲阜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日期:2024-04-08 14:25 浏览: 来源:曲阜市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调整曲阜市居民生活用管道天然气阶梯价格的通知》的政策解读

一、政策背景

随着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实施和清洁能源推广进程加快,天然气需求增长较快,供需形势日益严峻。特别是用气高峰时段,天然气供给端结构性、时段性、区域性矛盾突出,上游气源企业气价市场化程度逐步提高,价格随市场变化的幅度、频率明显加快。2023420日《关于落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286文件规定:2023 供气年度上游供我省居民门站价格上浮比例为 15%, 按省界基准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下同)1.84 元计算,折合上浮幅度为 0.276 ,门站价格的上涨形成了价格调整的趋势。2020129我市召开制定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建立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听证会,报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我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0.63/立方米;价格管理规则:管道天然气销售价格=管道天然气综合购进价格+配气价格;建立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上下游价格联动机制其中规定,居民用天然气销售价格联动调整周期不少于1年,在联动周期内城市门站价格变动幅度达到或超过8%时,销售价格根据城市门站价格变动情况进行相应调整,按照联动额度,对居民各阶梯用气价格等额、同向调整,并制定具体调价方案,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2023420日《关于落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286)文件执行起,曲阜富华燃气有限公司和济宁曲阜新区富弘燃气有限公司20235-20241份居民量为16192870.87立方米,金额为41273715.37元,加权平均测算居民用气综合购进价格为2.55/立方米。

不考虑采暖季气代煤用量大,造成居民气量不足购买高价气补充情况。曲阜富华燃气有限公司和济宁曲阜新区富弘燃气有限公司非采暖季20235-10月份居民量为7382246.6立方米,金额为16907914.69元,加权平均测算居民用气综合购进价格为2.29/立方米。

根据成本监审结论召开听证会征求意见,报市政府批准,决定自415日起调整居民用天然阶梯价格。

二、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和《山东省定价目录》规定,城市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属于授权市、县政府管理的定调价项目。

2、《山东省价格听证目录》规定,居民生活用管道燃气销售价格属于政府制定价格听证范围。

32023420日《关于落实居民用气价格联动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286号)文件规定:12023 供气年度上游供我省居民门站价格上浮比例为 15%, 按省界基准门站价格每立方米(下同)1.84 元计算,折合上浮幅度为 0.276 元。(22020年以来,居民用气价格未实行价格联动机制调整的,今年联动调整居民用气价格时,应充分考虑三年来上游价格浮动对城燃企业经营成本的影响,科学确定居民用气上浮幅度,具体调整幅度由当地人民政府确定。

4曲阜市第39次常务会议按照'综合购进价格+居民配气价格'的方式,严格按照相关程序,依法依规联动上调居民用气价格,缓解居民用气保供压力

三、主要内容

1、分档气量

以居民家庭用户为单位,按每户年度用气量划分为三档,价格逐档递增,按档计收。

第一档:年用气量260立方米以下(含260立方米);第二档:年用气量260-335立方米(含335立方米);第三档:年用气量335立方米以上的部分。

2、分档气价

第一档:2.92/立方米;第二档:3.50/立方米;第三档:4.38/立方米。

3、配套措施

1计量周期。阶梯气价以年度为计量周期,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在周期内用气不足一月的按照一月计算,用气不足一年的按实际月份计算。

2城乡低保户、农村五保户和困难职工家庭用气不执行阶梯价格,按调整前价格2.56/立方米执行。

3按照国家关于计量表使用年限的规定,居民用户(不含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燃气计量表的维修、更换由燃气企业负责,不得向用户收取费用。

4煤改气用户、采用壁挂炉取暖的居民用户,暂不执行阶梯价格,按照2.92/立方米价格执行。

5家庭户籍人口4人以上(不含4人)的家庭用户,每增加一人,第一档、第二档分档气量分别增加60立方米。用户应持法定有效证件,向天然气经营单位提出申请,并于受理的次月起执行。

6执行居民生活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按照国家发改委有关规定,对学校、幼儿园、托育机构、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用气的非居民用户,执行居民用气第一档、第二档用气平均价格3.21/立方米的优惠政策。

四、执行范围

本市所有使用管道天然气的居民用户生活用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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