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联系科室单位 |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
1 | 就业登记 | 1.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的,由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办理就业登记,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于录用之日起30日内办理登记手续。 |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孔辉 |
2 | 失业登记 | 所有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有就业需求、处于无业状态的城乡劳动者均可以进行失业登记。失业登记全省通办,城乡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在户籍地、常住地、就业地、参保地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结果全省互认。失业人员失业登记后可按规定享受职业介绍、职业指导、职业技能培训信息、创业开业指导等服务,符合就业创业扶持政策条件的可申请享受相关政策。失业登记线上办理无需任何材料;线下凭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办理(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社会保障卡、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办理)。 |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付洪革 |
3 | 创业大赛 | 创业大赛面向有我市有创业能力准备创业或者已经创业的自然人或创业团队,对比赛中表现优异的创业项目提供“一揽子”政策包支持,具体包括开展创业指导、创投对接、放宽贷款条件、免费创业培训、给予创业补贴等内容。创业大赛两年一届。 |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刘琳 |
4 | 人力资源市场现场招聘会 | 为企业用人搭建线下对接交流平台。 |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 孔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