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序号1)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日期:2024-04-18 10:38 浏览: 来源:曲阜市生态环境局

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反馈意见部分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不力(序号1曲阜市相关内容已整改完成现将有关整改落实情况公示如下:

一、反馈问题

部分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不力。济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嘉祥、梁山等县(区、市)对扬尘污染治理工作放松要求,导致智能喷淋、进出洗车、路面硬化、裸地覆盖等措施落实不到位。

二、整改目标

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岗双责”,进一步做好扬尘污染治理工作。

三、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1、施工工地扬尘管控工作线:市住建局已对全市31个在建工程全部安装PM10扬尘监测设备及视频监控,曲阜市城乡建设管理服务中心监控中心对全市31个在建项目进行24小时不间断在线监测。市水务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的省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以反馈问题为重点,按照管项目也要管环保的原则,强化责任担当,各工程负责人深入各水利施工现场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扬尘防控相关措施,及时签发问题通知书及问题通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落实整改责任,按时限完成整改。持续对在建水利工程开展督导检查。2023年,对曲阜市农村供水提升工程、白村坝除险加固工程、竹子园橡胶坝工程及水利管理场所开展扬尘污染防治检查,6月份对曲阜市农村供水提升工程巡查时发现少部分裸露土方未覆盖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裸漏土方进行覆盖。全面落实水利在建工程大气污染防治“8100%”各项措施,建立健全工作体制机制,加强水利工程工地文明施工和绿色施工管理,强化施工现场污染源头治理,健全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落实责任,实施台账管理,强化监督检查和问题整改,严查违法违规行为。市公路局严格按照《公路扬尘治理技术导则》和在建工地“八个100%”、6项加细加严抑尘措施,对公路在建施工工地进行严格督导检查,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料场拌合站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设施,安设PM2.5检测仪器,保持24小时监控。

2、城市扬尘管控工作线:曲阜市做好城市道路保洁工作,道路积尘达到相关标准要求。严格落实公路养护规范和路面保洁技术导则的相关要求,按照“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确定的职责,进一步加强日常巡查,督导责任单位、保洁队伍,合理安排湿式清扫、洒水作业的时间和频次,避免出现路面湿滑、积水、结冰等现象,及时清洁处置路面积尘杂物扬尘等问题;对于沿路违规经营污染路面或带泥上路的问题,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和属地镇街,并积极协同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全面清理中央分隔带内的积尘杂物,定期清洁护栏、标志标牌等公路设施,保持干净整洁的公路通行环境。对城区重点路段加密人员,增加人工普扫、巡回捡拾频次。特别是加强检测站点周边道路保洁力度,扩大深度保洁覆盖范围,彻底清除人行道边缘、道路中央栏杆下、公用设施周围、绿化带树坑边缘等积尘、浮沉。继续实行湿扫保洁模式,加大城市道路清扫和冲洗力度。合理调配出动车辆,延长作业时间,增加洗扫、洒水、雾炮降尘作业频次。12台洗扫车、14台洒水车、2台雾炮车每天凌晨5:30出车,下午17:00收车期间全天候循环作业,重点对327国道、104国道、春秋路、大成路、东外环、北外环等城市主要道路、南北检测站点周边等重点路段开展冲洗、洒水保洁,确保路面洒水不低于10遍,洗扫不低于4遍。同时开启夜间作业模式,晚19:00-22:00在南北检测站点周边道路各增加2辆车(1辆洗扫、1辆洒水)不间断巡回作业,全面抑制道路扬尘、浮尘。市交通运输局切实加强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管控力度,严格按照环保施工要求,及时安排人员对路面积尘进行清扫保洁,并增加洒水频次,切实有效控制扬尘污染,避免车辆过往时产生扬尘污染;安排专人对驶出的车辆进行及时冲洗,确保驶出车辆有效冲洗且无带泥上路、污染路面的现象;开展常态化扬尘污染防治自查自纠工作,确保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全覆盖、全过程、不留真空、不留盲区。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强化道路管控,严查严管严控大货车、渣土车、重型柴油货车进入限行区。在辖区重点施工单位以及孔子大道、327国道、104国道等道路周边加大检查力度,严查严纠渣土车野蛮驾驶、闯信号灯、涉牌涉证、酒后驾驶等、不按规定交路线、时间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在城区3号岗、合德岗、书院转盘、曲双路防山路口设置固定检查岗,24小时值守,严控、严查、严处闯禁区的大货车、渣土车、重型柴油车。大队调整勤务模式,在城区各路口、路段,104327国道外环路、孔子大道、崇文大道、创业大道等柴油货车经常出入的路段加大巡逻力度与密度,并采取延时下班、错时查纠的方式,对发现柴油货车闯红灯、超限超载、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超速行驶、逆向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严查、严控、严处”,做到不漏管、不失管。加强宣传教育,交警大队中队民警到辖区渣土车运输公司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为企业负责人和驾驶人上交通安全课,检查渣土车辆安全运行状况,让企业负责人和驾驶人把交通安全始终放在心中第一位,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全力推进渣土车迭代升级,截至目前,我市共计淘汰全部国五车辆119台,新上渣土车国六标准渣土车42台,国六车占比100%,已完成渣土车迭代升级任务。持续开展夜间执法巡查,结合日间巡查,对渣土车运输行为开展全天候监管,严查渣土车违法行为。全市产生油烟的餐饮单位均已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并能够定期清理,保证净化效果,执法人员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抽查,并且逐户建立清洗台账,形成常态化管理机制。

3煤矿煤场扬尘管控工作线:市发展和改革局进一步明确煤电企业大气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镇街属地管理责任,构建责任到人、职能到位、全面覆盖的监管模式,力促煤场扬尘治理工作规范化、长效化。强化煤场扬尘污染源头管控,严格落实煤电企业堆场扬尘治理工作导则,严格煤场白名单管理,常态化对全市煤电企业开展扬尘污染治理线上线下督导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实行闭环式跟踪督办,全力保障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实施煤矿电厂移动源迭代升级工作,狠抓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

4非煤矿山扬尘管控工作线: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督促各非煤矿山企业及治理项目落实好技术导则要求,组织自查、互查,严防扬尘污染问题;严格落实文件要求,定期组织巡查、夜查、领导带班检查等;做好线上值班工作,通过视频监控系统,发现问题隐患立即通知企业(项目)整改,并通过监控系统加强对秋冬季运输工作的管控。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曲阜市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指挥部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4498238

公示时间:2024419-2024424日,共5日。

 

            曲阜市中央和省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工作

           指挥部办公室

            2024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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