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政策名称 | 内容 | 办理条件 | 标准 | 办理地点 | 责任科室、电话 | |
1 | 社会保险补贴 |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会保险补贴 | 对招用毕业年度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的小微企业,按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金额和时间,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企业为高校毕业生办理就业登记、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后进行申报。 | 补贴标准为社会保险费的企业缴纳部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为民服务中心人社功能区;各镇(街)人社所 |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就业失业服务科 4497009 |
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 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缴纳的职工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 高校毕业生需办理失业登记、就业登记、缴纳社会保险后进行申报。 | 400元/月,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 ||||
2 | 创业担保贷款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 | 以符合规定条件的创业者个人为借款人,由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或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提供担保,由经办银行发放,由财政部门给予贴息,用于支持个人创业的贷款业务。 | 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和财政贴息支持: (一)属于国家重点就业群体。法定劳动年龄内(年满16周岁且贷款期内未达到退休年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脱贫人口、农村自主创业农民;(二)除助学贷款、脱贫人口小额信贷、住房贷款、购车 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申请人 提交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时,本人及其配偶无其他贷款。 上述群体在提交贷款申请时,应已创办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并在山东省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 | 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不超过3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对符合个人创业担保贷款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按照每个创办企业借款人最多不超过(含)3名合伙人,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的个人创业担保贷款额度上限之和的110%。贷款期限一次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不超过3次,对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 | 为民服务中心人社功能区; 曲阜农商银行;邮储银行曲阜市支行;济宁银行曲阜支行 |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创业服务科 4498339 |
3 | 就业见习补贴 | 对吸纳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3年内)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至24岁未就业或者失业的青年参加就业见习,支付基本生活费,给予“见习单位”就业见习补贴。 见习满3个月后,第4个月起用人单位可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继续享受就业见习补贴至见习协议对规定的就业见习补贴期满。 | “见习基地”按规定向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交《山东省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经费花名册》、见习基地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银行凭证等相关材料申请见习补贴 | 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 | 为民服务中心人社功能区 | 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毕业生服务科 4492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