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98610/2024-00538 组配分类: 执法指南公示
发布机构: 曲阜市统计局 发文字号:
成文日期: 2024-03-01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曲阜市统计局执法指南公示

来源:曲阜市统计局 浏览: 发布日期:2024-03-04 10:13

一、行政执法职权依据

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统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

二、承办岗位

市统计局行政执法承办科室为:统计执法监督科。

具体实施单位为:曲阜市统计局各业务科室。

三、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

(一)行政处罚简易程序:适用于对公民处以50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批评教育、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对象。

(二)行政处罚一般程序:适用于对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以上、法人或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对象。

四、办理期限

(一)简易程序案件:当场作处罚决定

(二)一般程序案件:自立案起三个月内

五、工作质量标准

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到合法、合理、公开、公正

六、监督制约环节

市统计局行风监督   电话:0537-4498560

七、相对人权利

在行政执法中,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要求说明理由、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等权利。

八、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一)电话投诉:0537-4498560

(二)书信投诉:地址:曲阜市春秋路一号市政府主楼3034

(三)邮箱:qftjj@ji.shandong.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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