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政发〔2024〕4号
息陬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息陬镇2024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管区、各村,各有关部门:
现将《息陬镇2024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学习,抓好贯彻落实,确保小麦种植面积准确无误。
息陬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8日
息陬镇2024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保护和调动农民种粮积极性,落实粮食安全责任,确保2024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及时、准确发放,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4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结合全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工作责任,科学界定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范围
小麦种植面积核定是落实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的基础,在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中,各村包村干部为该村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第一责任人,村支部书记(自然村负责人)、村主任、村会计为直接责任人,对核定的小麦种植面积的真实性负责。
2024年小麦种植面积核定要坚持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原则,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小麦种植面积为依据,补贴对象为全镇2024年播种出苗各类种植主体(含种麦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际小麦种植面积。
二、工作流程
(一)农民自报告(2024年2月9日—2024年2月16日)
各村要结合当地实际,指导各类种粮主体自报告小麦种植面积。要统筹考虑外出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规定时限,切实做到应报尽报,防止漏报现象,对因宣传不到位造成大面积漏报的,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类种粮主体对自报告面积负责,规定时限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漏报的,视为自动放弃。种粮主体虚报面积的,经核实后要扣除虚报面积,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补贴资格。针对今年我镇晚播小麦面积较大、出苗情况不均衡的实际,要积极稳妥推进面积核定工作,确保不漏报、不虚报。
(二)村初核(2024年2月17日—2024年2月20日)
村委会负责对种粮主体申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实,包括:申报人、地块位置、实际种植面积等。对超过100亩的种植大户,必须在镇土地流转中心备案,合同手续齐全,合同上有村支部书记、村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核实无误后,召开村民代表会,由村民代表讨论通过。
(三)村公示(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8日)
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村支部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签字并加盖村委会公章后报镇财政所,同时上报公示照片、村民代表会议记录复印件,及种植面积100亩以上种植大户合同。
(四)镇审核(2024年2月29日—2024年3月6日)
成立由包管区领导任组长,管区书记任副组长,包村干部任成员的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小组,负责对各村上报的小麦种植面积进行核定,并通过实地抽查、入户调查、与村干部和村民座谈等方式进行核实。审核无误后,经包村干部、管区书记、包管区领导签字确认,报镇农业服务站汇总,同时上报入村审核工作照片。镇审核小组对补贴对象、种植面积、补贴金额等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五)镇公示(2024年3月7日—2024年3月13日)
镇政府将财政所、农业服务站等工作人员到各村及镇驻地进行小麦种植面积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由镇财政所将农户补贴信息录入齐鲁惠民“一本通”系统,报上级农业农村部门及财政局备案。
三、组织和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保证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顺利开展,确保核定面积准确,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相关分管同志任副组长,财政所、农业服务站等部门负责同志任成员的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全镇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
(二)强化政策宣传。各管区、各村和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广播、宣传栏、微信群、明白纸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使广大种粮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了解和掌握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的政策、办法,了解和掌握自报告的内容、规定时限,以及自报告中出现漏报、少报、虚报应承担的责任,切实做到应报尽报,减少漏报现象。未及时全面发动群众造成大面积漏报的,要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建立帮包责任制。小麦种植面积核定的主要工作在村级,包管区领导、管区书记、包村干部要认真落实帮包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针对往年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大对小麦面积核实、张榜公示等环节的监督指导力度,确保面积核定数据准确、上报及时。
(四)严格督查问责。各管区、各村和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和担当精神,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加强协调配合,按照各自职责,扎实做好补贴发放管理工作,坚决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切实做到合理合法合规的应补尽补,虚报冒领的坚决予以查处,杜绝侵害群众利益的现象发生,充分发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的导向作用。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严禁以任何方式统筹集中使用,必须全部直补到户,确保广大种粮主体直接受益。要强化补贴管理发放的监督检查,对政策落实不力、敷衍应付的,要进行约谈、批评和通报,严肃问责。镇纪委要及时查处虚报面积、私立户头、村干部代领、截留、挤占、挪用、骗取补贴资金等违规违纪行为,对涉及违法犯罪的按照有关程序移交有关部门处理。
附件:1.息陬镇2024年度小麦种植面积核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docx
2.息陬镇2024年小麦种植面积审核工作小组成员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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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陬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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