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一桩“酬”事 了却多年“薪”怨——曲阜市司法局时庄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劳务纠纷

日期:2024-12-24 16:25 浏览: 来源:曲阜市司法局

“1300元正好,谢谢你们帮我要回了工钱!这回我心里就踏实了。”拿到工资的崔某某满意地向调解员说道。经过曲阜市司法局时庄司法所的调解,一场时间跨度近十年的劳务争议纠纷至此画上句号。

一个星期前,崔某某来到时庄司法所,向调解员反映包工头王某某欠其2100元工资,经多次催讨仍拒绝支付,现在对方连电话也不接,一点要回的希望都没有。调解员在与崔某某的进一步交谈中了解到,崔某某老家在嘉祥,多年来独自一人在曲阜工地上打工,由于当初是口头约定,没有书面材料,加之时间久远,无法举证,崔某某希望司法所能进行调解。

调解员在受理申请后第一时间联系王某某,王某某表示崔某某多次向自己催讨工资属于无理取闹的行为,自己不想和崔某某再纠缠,言语之间情绪很激动。在调解员告知其人民调解工作的原则、程序和当事人权利义务后,王某某态度明显缓和,同意调解。王某某反映自己确实雇佣过崔某某,但对其表述的被拖欠工资的数额不认同,由于双方各执一词,分歧较大,司法所决定暂不安排双方当事人见面,而是对当事人逐个背对背式耐心沟通。

调解员依据双方当事人的表述梳理出争议的焦点,通过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交谈,使王某某厘清了是非曲直,认识到自己先前的不妥之处,并表示愿意按照崔某某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支付其相应的工资。

随后,调解员与崔某某进行沟通,告知其现有证据的效力,如果没有其他证据的支持,其要求王某某支付2100元工资的诉求将难以实现。崔某某经过认真考虑后表示,由于时间过去太久,自己也没有记录当时的情况,愿意把诉求降低。

调解员在分析研判案情和做通双方的思想工作后决定趁热打铁,迅速将双方召集到一起,来一次当面“对账”。调解员在充分考虑双方当事人切身利益的基础上,紧扣事实证据,详细讲解了相关法律法规,使双方能够心平气和的商议,妥善解决纠纷。经过双方当事人共同回忆,加之考勤记录佐证,终于就拖欠工资的具体数额达成一致,双方均表示接受。在调委会的主持下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崔某某当场收到了自己被拖欠的工资,双方实现面对面握手言和。

民生无小事,在这起案件中,调解工作面临的难点之一是当事人证据不足,调委会面对难点没有一推了之,而是用心用情化解矛盾纠纷。面对时间久远取证困难的现实,调解员本着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立场主动靠前、担当作为,多方查找取得关键证据,为调解工作提供了有力支撑。双方当事人因“酬”生怨,后因调转“和”,人民调解发挥了社会裂痕的黏合剂作用。

近年来,随着普法宣传的深入开展,广大群众依法维权的意识不断增强,时庄司法所在实际工作中准确适用法律,严格按程序调解,通过情理法结合,运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化解纠纷,充分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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