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阜市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市政府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曲政发〔2024〕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着力增强文件的时效性、针对性、协调性,更好发挥文件的规范、引导、保障作用,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政策环境,按照济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文件集中清理工作的通知(济政办字〔2024〕25号)要求,市政府对1979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制发的市政府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
目前,市政府文件清理工作已经完成。市政府决定,197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制发的市政府文件,除不在清理范围的原则上予以废止,继续有效的24件(附件1)。201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制发的市政府文件,对主要内容与现行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文件规定不一致,或已被新的规定涵盖或替代的79件市政府文件,作废止处理(附件2),对所依据的文件已失效、阶段性任务已经完成、适用期已过或者调整对象已经消失的111件市政府文件宣布失效(附件3)。凡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市政府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一律停止执行,不再作为行政管理的依据。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做好文件清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对本级、本部门印发的相关文件要坚持平时清理和集中清理相结合,实现清理工作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切实搞好政策衔接和落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附件:1. 1979年至2011年期间继续有效的文件目录(24件)
2. 废止的文件目录(79件)
3. 宣布失效的文件目录(111件)
曲阜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