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3708810043398535/2024-04561 组配分类: 公示公告
发布机构: 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发文字号: 曲审服水许可〔2024〕27号
成文日期: 2024-11-25 废止日期:
有效性: 规范性文件登记号:

关于G104京岚线曲阜张阳至济宁枣庄界段改建工程(曲阜段)桥梁跨越小沂河等四条河流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审批准予水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浏览: 发布日期:2024-11-25 09:37

济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你单位报送的《关于申请审查G104京岚线曲阜张阳至济宁枣庄界段改建工程(曲阜段)建设方案的函》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技术审查,专家组提出了评审意见(见附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六条的规定等有关要求,决定准予水行政许可,有效期自2024年11月25日至2027年11月24日。

本项目由曲阜市水务局负责监管,消除和减轻影响措施需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步实施、同步验收、同步投入使用。你单位应服从水行政主管部门的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范和程序组织施工,加强施工期全过程的质量安全管理与安全监测,确保工程安全、运行安全和水质安全。

项目如建设性质、规模、位置发生变化,或开工时间超出许可有效期,你单位应重新办理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方案水行政许可。

附件:G104京岚线曲阜张阳至济宁枣庄界段改建工程(曲阜段)桥梁跨越小沂河等四条河流防洪评价报告(含评审意见)



曲阜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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